“台獨”分子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楊智淵涉嫌分裂國家罪被批捕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消息,台灣地區犯罪嫌疑人楊智淵涉嫌分裂國家罪一案,由浙江省溫州市國家安全局偵查終結,移送溫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溫州市檢察院以涉嫌分裂國家罪對楊智淵批准逮捕。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開資料顯示,楊智淵1990年1月出生於台灣省台中市,長期受“台獨”思想毒害。2006年,他就讀中學期間即開始從事“台獨”分裂活動,在此後的十幾年中,曾參加“野草莓運動”、“反服貿運動”,參與組建“台灣民族黨”,還代表“一邊一國行動黨”參選“立委”。楊智淵平日大肆宣揚“謀獨拒統”,成立非法組織以“推動台灣成為主權獨立國家並加入聯合國”為目標,極力煽動兩岸對立,行徑十分囂張。

 

2022年8月,浙江省溫州市國家安全局依法對楊智淵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先是拘傳後改為監視居住,並依法通知其家屬。據悉,這是第一起追究“台獨”分子法律責任的案件,消息傳來,網友們紛紛拍手稱快。如今楊智淵被批捕,進一步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和權威。

 

大陸刑事處理“台獨”分子是有法可依,2005年頒布的《反分裂國家法》明確規定,“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楊智淵鼓吹“台獨”、分裂國家,未履行上述“共同義務”,無疑也就觸法了,大陸有權對其採取強制措施。

 

長期以來,“台獨”分子之所以倡狂,就是自認為大陸法律鞭長莫及,管不到台灣人,即便自己搞“台獨”,大陸也不能奈他何。如今楊智淵在大陸被採取刑事措施,就是對“台獨”分子的當頭棒喝。

 

大陸反“獨”法律絕不是擺設,是帶有牙齒的“老虎”。“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台獨”分子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海峽導報記者 薛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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