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中國出臺新法完善涉外法規

港媒:中國出臺新法完善涉外法規

 

據香港《南華早報》網站9月1日報道,中國做出前所未有的決定,允許某些情況下在中國法院對外國國家發起訴訟,此舉將使得中國在“外國國家豁免權”方面與西方做法接軌。

 

報道説,此前,中國長期的立場一直是國家及其財産在外國應享有豁免,不受其他國家法院起訴。中國之前從來沒有受理過以外國國家或政府為訴訟對象的案件,也沒有認可過涉及外國國家或其財産的財産請求。

 

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9月1日通過的外國國家豁免法將從明年開始限制此類豁免。

 

法律專家表示,“早該出臺”的該法律會給進行國際貿易的私營企業提供更好的法律保護。如今中國正在努力恢復營商信心。

 

從2024年1月1日起,主權國家或被授權代表主權國家行事的實體,如果其行為涉及某些在中國的侵權或商業活動,將不再免於在中國受到起訴。

 

報道援引香港大學法學副教授詹姆斯·弗萊的話説:“外國國家豁免法從一般意義上來説讓中國與其他大部分國家的做法接軌。”

 

他説:“例如,國際法一般不認可在東道國發生的侵權行為或違法行為享有豁免權,(外國國家豁免法)第九條作出了同樣的表態。”

 

儘管法律沒有詳細説明,但弗萊認為該法律也適用於香港,以2011年剛果(金)案件的判例來看,香港將遵循北京在外國國家豁免權方面的做法。

 

弗萊説:“新法律將為在香港執行仲裁裁決提供便利,此外還有其他好處,有助於加強香港作為爭議解決中心的名聲。”

 

國家享有免於在外國的國內法院被起訴的豁免權,這是長期存在並被廣泛接受的國際法原則。

 

報道説,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包括美國和英國在內的大部分主權國家通過了自己的法律,允許外國國家豁免權存在例外情況,以便更好地保護進行國際貿易的企業——即從“絕對豁免權”變為“限制豁免權”。

 

中國和俄羅斯曾反對這一調整,即想在這兩個國家的國內法院起訴外國國家是不可能的。

 

悉尼大學中國法學教授淩兵説:“在許多年裏,中國不願意放棄傳統的絕對豁免權,因為擔憂此種放棄會導致中國在外國法院成為起訴對象。”

 

他説,可是這種擔憂是種“誤解”,因為外國法院仍舊可以根據本國法律規定的限制豁免權起訴中國。

 

中國外交部會同有關部門起草外國國家豁免法草案,全國人大常委會2022年12月初次審議該草案。

 

淩兵補充説,外國國家豁免法最終通過,這體現出中國法律遵從了國際“主流做法”。

 

中國近來已經增加了保護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的法律武器,最顯著的就是出臺對外關係法和修訂反間諜法。(編譯/胡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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