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屆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人員培訓課程舉辦

第一屆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人員培訓課程舉辦

圖為澳門大學教授駱偉建為學員講授“澳門法律體系緒論”。澳門特區法務局供圖

 

記者從澳門特區法務局獲悉,“第一屆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人員培訓課程”日前在澳門舉辦。來自國務院港澳辦、廣東省司法廳及各市司法局、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轄下部門的41位法律人員參與了培訓課程。

 

為更好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的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廣東省司法廳、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及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于去年舉行的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第四次聯席會議上通過了由澳門提出的舉辦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人員培訓課程的方案。三方就此達成共識,由澳門特區政府舉辦第一屆培訓課程,廣東省司法廳以及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派員來澳參與。

 

培訓課程內容包括澳門基本法律體制、民商事、刑事、行政、訴訟制度以及登記和公證法律制度的專題講座,訴訟外爭議解決機制的法律制度及實務經驗分享。此外,學員實地參訪了澳門特區檢察院和登記公證機關,進一步促進學員的相互交流對話及對實務工作的了解。

 

據悉,通過舉辦培訓課程,加深了學員對澳門特區法制的認識,為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培養了法治建設團隊,進一步加強了三地法律部門的交流和合作,三地之間“軟聯通”工作更為順暢,推進了三地的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有利於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

 

根據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聯席會議的共識,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人員培訓課程將持續舉辦,第二屆培訓課程由廣東省司法廳明年主辦。

 

人民網澳門電 記者富子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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