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兩岸港口城市論壇舉行 達成十項共識

新華社深圳11月11日電(記者王豐)11日,以“港城相融 攜手共贏”為主題的海峽兩岸港口城市論壇在深圳舉行。本次論壇由深圳市和基隆市共同發起,來自廣東深圳、汕頭、潮州、揭陽、汕尾與台灣基隆、桃園、花蓮等兩岸港口城市産官學界的代表160余人參加。

 

論壇達成每年舉辦海峽兩岸港口城市論壇、共同加強海洋運輸方面的交流合作、共同加強海洋産業合作等十項共識。

 

深圳市市長覃偉中表示,海峽兩岸港口城市論壇為兩岸城市交流合作搭建起新的平臺。新時代新征程上,深圳將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攜手兩岸港口城市深化交流合作,發揮兩岸合作互利雙贏的最大潛能,為港城謀發展,為同胞增福祉,為維護臺海和平穩定、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奉獻力量。

 

基隆市市長謝國樑表示,海峽兩岸有許多資源富饒、美景壯麗的海港城市,有共同的願景,通過海峽兩岸港口城市交流與對話,加深彼此往來與相互了解,促進兩岸文化、經濟交流,前景廣闊。期望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以港口城市的合作創造海峽兩岸合作新形勢,造福兩岸同胞。

 

在論壇上,與會代表分別圍繞“港口城市”“海洋運輸”“海洋教育”“海洋産業”等議題分享經驗,交流互鑒。

 

論壇發起方將每年邀請兩岸港口城市參加論壇,逐步搭建起兩岸港口城市交流合作平臺,交流城市發展成果,共同加強雙方在海洋運輸、海洋産業、海洋科技、海洋保護、海洋教育等方面的合作,助力兩岸港口城市發展。

標簽:兩岸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