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臺辦:各部門深入落實《意見》精神,以法治之力維護臺胞臺企合法權益,助力兩岸融合發展

海峽飛虹消息(記者 左妍冰):12月27日,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發言人陳斌華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簡稱《意見》)發佈以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法治部門深入落實文件精神,以法治之力維護臺胞臺企合法權益,助力兩岸融合發展。

 

有記者提問:《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發佈實施後,相關部門加緊落實推進。請發言人介紹法治領域相關的舉措落實推進情況。

 

陳斌華説,《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發佈以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法治部門深入落實文件精神,積極推動、主動作為,加強政策指導支持。福建省強化主體責任,創新完善工作機制,共同推動《意見》有關法治舉措落地見效。

 

陳斌華表示,關於推進擴大台灣居民律師執業範圍,司法部積極落實文件精神,會同最高人民法院聯合開展調研,與台灣居民律師、台灣法律青年座談交流,充分聽取意見建議,加快推進擴大台灣居民律師執業範圍工作,持續完善法律服務對臺開放各項政策。

 

陳斌華説,關於設立台灣地區民商事仲裁業務機構,福建省司法廳12月20日印發《台灣地區仲裁機構在廈門設立業務機構登記管理辦法》,允許台灣地區民商事仲裁機構在廈門設立業務機構,就商事、海事、知識産權、投資等領域發生的民商事爭議開展涉港澳臺和涉外仲裁業務,並明確有關申請條件和受理登記程式等事項。該《辦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陳斌華表示,關於檢察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導福建省檢察院率先出臺檢察機關貫徹落實《意見》的若干舉措,進一步營造良好法治環境、提供司法便民利民等制度安排和服務措施。深化規範涉案臺企合規改革,依法營造安商惠企法治化營商環境,目前包括福建、浙江、江蘇等地檢察機關均已辦理臺企合規成功案例。漳州市檢察機關積極創新工作機制,率先探索“一室多員”涉臺檢察工作制度,發揮設立在漳州臺胞聚居地、臺企聚集區的涉臺檢察聯絡室作用,進一步探索聘任臺胞擔任檢察聯絡員、聽證員、公益訴訟觀察員等“多員”,對臺胞臺企實行定點接訪、定期巡迴、定向服務,在漳州臺商投資區建成臺胞臺企權益保護法治宣傳基地,以法治之力維護臺胞臺企合法權益,助力兩岸融合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