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發佈《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行動綱領》

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12日發佈《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行動綱領》,闡述未來就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工作的基本方針、發展路徑和具體政策措施。

 

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介紹,行動綱領有兩方面重點:確立“三連、兩通、一灣區”的基本方針;與業界和其他持份者加強協作,有效落實行動綱領訂定的各項政策措施。

 

就“三連”的具體措施,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表示,在機制對接方面,律政司會積極推動與最高人民法院共同設立大灣區高層恒常對接平臺,還將推動設立粵港澳大灣區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的資訊平臺;在規則銜接方面,會繼續積極爭取擴大“港資港法”及“港資港仲裁”措施的適用範圍,推動制定大灣區非訴訟爭議解決規則的最佳做法,籌劃在香港舉行大灣區調解員培訓課程,設立大灣區線上爭議解決平臺,並繼續積極支持香港調解機構以特邀調解組織方式參與大灣區內地法院的商事調解案件;在人才連接方面的新措施包括將成立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積極推進成立大灣區律師的特定平臺組織等,並繼續組織各項互訪和交流活動等。

 

林定國表示,律政司發佈行動綱領,展示出對大灣區建設的高度重視和積極務實的態度。未來將以行動為手段,以結果為目標,以實事求是的精神落實行動綱領,以切實的成果助力建設“法治灣區”。律政司會與內地相關部委建立恒常高效的對接機制,並持續聆聽業界和其他持份者的意見,鼓勵業界開拓新機遇,同時助力業界搭建交流協作的平臺,促進大灣區內共商、共建、共享及融合發展,為國家重大發展戰略作出貢獻。

 

新華社香港電 記者 褚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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