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臺辦:《意見》針對“台獨”頑固分子 不涉及廣大台灣同胞

國務院臺辦:《意見》針對“台獨”頑固分子 不涉及廣大台灣同胞

 

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佈《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針對《意見》出臺後,有的台灣同胞或將對未來參與兩岸交流産生一些顧慮。國務院臺辦發言人陳斌華表示:

 

運用刑事司法手段懲處分裂國家犯罪分子、維護國家核心利益是世界各國通行做法。台灣是中國一部分,國家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

 

陳斌華指出,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合情合理合法。《意見》從標題到正文都清晰指明,刑事懲治措施只針對極少數涉“獨”言行惡劣、謀“獨”活動猖獗的頑固分子,以及他們實施的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不涉及廣大台灣同胞。

 

陳斌華指出,“台獨”是導致台灣兵兇戰危、民眾利益受損的最大禍源,只有依法嚴懲“台獨”分裂犯罪,台灣同胞才能安享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紅利,才能過上和平安寧的好日子。

 

我們始終尊重、關愛、造福台灣同胞,熱誠歡迎支持廣大台灣同胞參與兩岸各領域交流合作,共享中國式現代化發展機遇,希望廣大台灣同胞堅守民族大義,順應歷史大勢,充分認清“台獨”分裂的極端危害性、破壞性,站在歷史正確的一邊,堅決反對“台獨”分裂和外來干涉,以實際行動維護臺海和平穩定和自身安全福祉,與大陸同胞攜手共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美好未來。

 

(總臺央視記者 朱若夢 趙超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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