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決定對7家美國軍工企業及高級管理人員採取反制措施

美國近日再次宣佈向中國台灣地區提供大額武器援助並出售武器,美國“2025財年國防授權法案”包括多項涉華消極條款,嚴重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嚴重干涉中國內政,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九條、第十五條規定,中方決定對英斯圖公司、哈德森技術公司、薩羅尼克科技公司、雷神加拿大公司、雷神澳大利亞公司、愛爾康公司、國際海洋工程公司等7家後附《反制清單》列明的企業及相關高級管理人員採取以下反制措施:

 

一、凍結在我國境內的動産、不動産和其他各類財産;

 

二、禁止我國境內的組織、個人與其進行有關交易、合作等活動。

 

本決定自2024年12月27日起施行。

 

反制清單

 

一、英斯圖公司(Insitu, Inc.)

 

二、哈德森技術公司(Hudson Technologies Co.)

 

三、薩羅尼克科技公司(Saronic Technologies, Inc.)

 

四、雷神加拿大公司(Raytheon Canada)

 

五、雷神澳大利亞公司(Raytheon Australia)

 

六、愛爾康公司(Aerkomm Inc.)

 

七、國際海洋工程公司(Oceaneering International,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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