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駁“台灣有事就是日本有事”等謬論:大錯特錯、十分危險

3月24日,外交部發言人郭嘉昆主持例行記者會。有記者問,王毅外長赴日本期間同多名日本政要談及台灣問題,強調中日四個政治文件對台灣問題作出明確規定,必須嚴格履行,不容模糊倒退。請問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外交部駁“台灣有事就是日本有事”等謬論:大錯特錯、十分危險

 

郭嘉昆表示,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灣問題是中國核心利益中的核心,事關中日關係政治基礎和兩國間基本信義。今年是台灣光復80週年,日方在台灣問題上負有不可推卸的歷史罪責。1943年中美英發表《開羅宣言》,明確規定要把日本竊取的台灣歸還中國。1945年中美英蘇發表《波茨坦公告》,第八條規定《開羅宣言》之條款必將實施。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佈接受《波茨坦公告》,無條件投降。

 

日方此後又在1972年《中日聯合聲明》中承諾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1978年《中日和平友好條約》寫明“聯合聲明所表明的各項原則應予以嚴格遵守”,條約經過中日兩國立法機構審議通過,連同《中日聯合聲明》一體,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兩國關係指導文件。這些歷史經緯和法理依據充分表明,恪守一個中國原則是日方必須履行的嚴肅政治承諾和國際法義務。

 

所謂“台灣有事就是日本有事”“《中日聯合聲明》不具法律約束力”的謬論將嚴重侵蝕中日關係政治基礎,不僅大錯特錯,而且十分危險。我們敦促日方重信守諾,審慎處理台灣問題,以實際行動維護中日關係關係改善發展勢頭。

 

(總臺央視記者 朱若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