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被訴恐嚇罪,喊賴清德出庭説“我害怕”

【環球時報綜合報道】台灣網紅“館長”陳之漢此前公開嗆聲賴清德,在直播中提到“斬首言論”,被新北地檢署起訴,他喊話賴清德出庭作證,被賴清德拒絕。

 

據台灣聯合新聞網10日報道,網紅“館長”陳之漢去年10月進行網絡直播,在直播回答網友“斬首行動”相關問題時,提到“把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兄弟我等你”。新北地檢署認為,陳之漢的言語行為危害公安及賴的生命安全,9日依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等罪起訴陳之漢。

 

“館長”9日晚間開直播稱,去年10月自己就被要求到新北地檢署接受檢方復訊,以15萬元新台幣交保後,這件事情一直沒完。“館長”透露,他已諮詢多名律師,律師稱,恐嚇罪在台灣司法系統非常非常難起訴,因為成罪條件是要讓人“心生恐懼”。“館長”質疑,檢方有叫賴清德去作證嗎?有問過賴清德他很害怕嗎?“館長”説,賴清德也沒出來説自己心生恐懼,居然自己都會被起訴。“館長”要求法庭公開直播。此外,要求賴清德“親自出庭作證”。“館長”直言,“如果賴清德出庭作證説‘館長我好害怕喔’,那我們再來聊,要玩就玩大的!”“館長”更嗆聲道,“如果賴清德不敢出庭,卻判我有罪,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這不是司法迫害,什麼才是司法迫害?”“只要賴清德不出庭,我就一定是無罪,就是冤案。” 

 

據台灣中時新聞網11日報道,島內資深媒體人謝寒冰認為,該案本身並不複雜,爭議關鍵在於“館長”當時只是照著網友留言説出相關內容,卻遭到起訴。檢察官對案件投入大量時間與心力,令人質疑是否小題大做。謝寒冰稱,整起事件呈現出明顯的權力不對等——現任台灣地區領導人不放過一名健身網紅,社會觀感自然怪異。即便案件最終成立,最後多半隻是罰錢,真正目的恐在於製造“寒蟬效應”,讓台灣社會對批評當局心生顧忌。謝寒冰説,若此類案件成為常態,台灣未來恐將出現更多以司法手段壓制言論的爭議。(楊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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