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越南簽署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協定

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與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簡稱“越南”)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陳海軍于14日分別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及越南,簽署關於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的雙邊協定(下稱“協定”)。

 

4月14日,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與越南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陳海軍分別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及越南,簽署關於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的雙邊協定。圖為鄧炳強(右)在簽署儀式上與陳海軍(左)合照。(香港特區政府新聞處供圖)

 

據介紹,該協定載有國際上同類協定的主要條款及保障,涵蓋的協助包括辨認和追尋有關人員、送達文件、取得證據、執行搜查和檢取的請求、提供資料,以及沒收犯罪得益等。

 

鄧炳強在簽署儀式上表示,在司法協助方面的國際合作,對於各個司法管轄區合力將匪徒繩之以法有重要作用。香港一直致力於通過擴大與外國司法管轄區關於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雙邊協定的網絡,強化自身的國際執法能力。他表示,當日簽訂的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協定,標誌兩地在司法合作方面邁出重要一步。

 

根據香港基本法,在中央人民政府授權下,香港特區政府可與外國就司法互助關係作出適當安排。

 

中新網香港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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