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推行調解專業規管優化措施以鞏固“調解之都”地位

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16日宣佈,轄下調解監管制度工作小組完成檢視香港調解規管框架,並提出7項建議措施,以完善相關規管制度,提升香港調解服務的專業水準和競爭力。律政司歡迎並採納工作小組的建議,將積極推進落實相關建議措施,鞏固香港“調解之都”地位。

 

據悉,敲定的建議措施主要包括:調解在香港繼續作為非持牌活動,執業調解員無須受強制發牌或認證制度規管;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下稱“香港調評會”)應繼續以擔保有限公司形式運作,以履行其作為由業界主導的調解資歷認可及監管機構的角色;通過修訂法例,賦予香港調評會在當事人未能就調解員人選達成共識時的法定委任調解員權力;香港調評會作為香港調解業界的代表,應積極參與全球關於爭議解決的討論,並促進與世界各地調解機構的合作等。

 

特區政府律政司表示,工作小組建議維持調解在香港繼續作為一項非持牌活動,有助維護調解作為自願且靈活的爭議解決機制,並促進公眾在日常生活中運用調解技巧。律政司和香港調評會將積極採取措施,深化香港調解文化,工作小組提出的部分建議已取得顯著進展。

 

新華社香港電 記者肖逸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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