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美育內涵,塑造美好心靈

2018-10-22 08:54:39|來源:人民日報|編輯:馮雪

  最近,習近平同志在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上指出,我們的教育方針是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他特別強調,要全面加強和改進學校美育,堅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提高學生審美和人文素養。美育是關係國家教育方針能否全面落實的關鍵之一,而正確理解美育內涵是做好美育工作的基本前提。

  美好心靈是美育目的

  “美育”即“審美教育”概念,最早是由德國古典美學重要代表、大詩人席勒在1795年的《審美教育書簡》中提出的。席勒與今人相似,把教育分為體、智、德、美四種並指出:“有促進健康的教育,有促進認識的教育,有促進道德的教育,還有促進鑒賞力和美的教育。這最後一種教育的目的在於,培養我們感性和精神力量的整體達到盡可能和諧。” 在此,席勒一是為美育爭取到了在整個教育系統中與其他三“育”同等的合法地位;二是明確培養、促進人們的審美鑒賞力是“美育”的核心含義;三是確定美育目標是促進主體心靈諸多方面及其多元功能的和諧統一和健康發展。席勒對“美育”的界定,當然還存在時代及其本人思想觀念上的某些局限,但對我們今天從事美育工作還是大有啟發。

  審美教育,總體上説,既是指與德育、智育、體育、勞動教育並列的一種獨特的教育方式;又是指社會、學校或家庭利用審美活動本身所具有的感染人、影響人、陶冶人的特點、功能,對人(首先是青少年)進行心靈塑造的各種教育活動,目的是塑造人們的美好心靈,使之和諧、均衡、健康發展。

  重視美育是中外傳統

  雖然美育概念出現較晚,但無論中外,都很早就懂得美育的重要性並付諸實踐。比如,古希臘的柏拉圖雖然總體上貶低、排斥藝術和審美,但他在青少年教育上卻非常自覺地利用藝術和審美(包括自然美欣賞)對孩子進行全面、良好的教育,比如主張“用音樂來陶冶心靈”;他建議,“我們不是應該尋找一些有本領的藝術家,把自然的優美方面描繪出來,使我們的青年像住在風和日暖的地帶一樣,四週一切都對健康有益,天天耳濡目染于優美的作品,像從一種清幽境界呼吸一陣清風,來呼吸它們的好影響,使他們不知不覺從小就培養起對於美的愛好,並且培養起融美於心靈的習慣嗎?” 他把音樂看作藝術的最高典範,認為“音樂應該歸宿到對於美的愛”“音樂教育比其他教育都重要得多”,因為“受過良好音樂教育的人可以很敏捷地看出一切藝術作品和自然界事物的醜陋,很正確地加以厭惡;但是一看到美的東西,它就會讚賞它們,很快樂地把它們吸收到心靈裏,作為滋養,因此自己性格也變成高尚優美。”可見,柏拉圖極為重視對青少年的審美教育,大力提倡用優秀藝術作品(包括描繪自然美的優美作品,實際上間接肯定了自然美的美育功能)對青少年實施美育,以陶冶、培養和改善他們的心靈。

  在我們中國,兩千多年前所倡導的“樂教”“詩教”就蘊含美育的基本內涵。西周時期,禮樂便納入當時的學校教育。後來朱熹在《詩集傳序》中對此作過描述:“昔周盛時,上自郊廟朝廷,而下達于鄉黨閭巷,其言粹然無不出於正者。聖人故以協之聲律,而用之鄉人,用之邦國,以化天下。”可見周代統治者已經重視詩、樂(藝術、審美)對民眾的心靈教化作用,用在保持民風淳樸、國泰民安。《樂記》就已強調樂教因人的本性而進行心靈疏導以産生潛移默化的感染功能,“故樂行而倫清,耳目聰明,血氣和平,移風易俗,天下皆寧”,這正體現了那個時代所要求的藝術教化即美育的效果。到王夫之,又繼承上古以降的“習與性成”思想,指出,“性者生也,日生而日成之也”,“目日生視,耳日生聽,心日生思”,強調日常生活(無疑包括藝術、審美)和習慣對人日積月累的長期感化、教育作用。

  當然,直到上世紀初,蔡元培、梁啟超和王國維等人才借鑒西方,追隨時代要求,逐步建立起中國現代的美育觀。力倡現代美育的第一人蔡元培1901年在《哲學總論》一文中率先引入“美育”一詞,他反復強調,美育“以陶養感情為目的者也”,又説“純粹之美育,所以陶養吾人之感情,使有高尚純潔之習慣”“美育之目的,在陶冶活潑敏銳之心靈,養成高尚純潔之人格。”對美育陶冶、塑造人們美好心靈的目的、功能作精闢、深刻論述。梁啟超是中國現代美育思想的另一位先驅,他認為美育是一種“趣味教育”,一種“拿趣味當目的”而不是當“手段”的教育;他把“美育”稱為“情感教育”,強調其動之以情的特性:“情感教育的最大利器就是藝術,音樂、美術、文學這三件法寶,把‘情感秘密’的鑰匙都掌住了。”揭示出美育是借助藝術,通過打動人們情感、滋潤人們心田而達到教育、感化人的目的。現代美育另一位開創者王國維則把美育理論較為全面地介紹到中國來。1903年王國維發表《論教育之宗旨》一文,將美育與德、智、體三育並稱“四育” ;他提出實施美育,以促進國民的高尚趣味和健康情調,發展國民的新精神。他也認為美育是情感教育,説美育“即情育”也,“美育者,一面使人之情感發達,以臻完美之域,一面又為德育和知育之手段,此又為教育者所不可不留意也。” 他既充分肯定美育能陶冶人的性靈,豐富、發展人的情感,培養人們的審美鑒賞力和創造力,又沒有過分抬高美育地位,而認為美育能促進德育和智育的實施和發展。中國現代美育思想的三位先驅者對美育的認識和界定不一定全面、完善、準確,但為我們確立美育以塑造人們美好心靈為根本宗旨,這一點現在仍然沒有過時。

  準確把握內涵是關鍵

  無論中外也無論古今,人們對美育的本質和內涵,還存在某些不夠全面、完整的看法。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三種:美育是人格教育、美育是情感教育和美育是藝術教育。

  第一種“美育是人格教育”。這個説法不能説錯,因為美育確實屬於完整的人格教育的重要方面,但是二者不能畫等號,人格教育在範圍、內涵等方面遠大於美育;而且人格教育的側重點在倫理道德教育即德育(善)。如果把美育完全歸結為人格教育,事實上是把美和善混為一談,甚至把美育降低到德育附庸的地步。這實際上就取消了“五育”中美育相對獨立的地位及其不可取代的作用。我們必須看到美育的特殊性,它的最高目的在於培養人們的審美感受力、鑒賞力和創造力,造就審美的人,使人在精神上獲得解放與自由,最終讓人的個性得到全面而充分的發展,使人成為身心健康、心靈諸要素(理智、情感、想像力等)均衡協調、全面發展的完美的人。美育是一種愛美的教育,它鼓舞人們去愛美、欣賞美、追求美,提高生活情趣,培養崇高生活目標。這是美育的獨特功能,是單純的德育所不能達到的:美育有利於在培養人們健康審美趣味、鑒賞能力的同時,使之受到高尚道德潛移默化的熏陶、滋養,但並不降低為德育的工具和附庸。

  第二種“美育是情感教育”。這個説法由來已久,也不能説是錯的,但也比較狹隘。固然,審美教育離不開情感,它必須通過動之以情來實施,並且情感活動貫穿于美育的全過程。但是,情感活動滲透於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並不局限于審美和藝術活動,情感教育覆蓋領域遠大於美育,二者不是同義語;美育的心理機制和結構也不局限于情感活動的活躍,其實際的審美效應也並不單純表現為情感的滿足;美育所激發的審美情感不同於日常生活中的一般情感,因為它是認識、評價等理性因素與情感、想像力等感性因素和諧展開的整體心理過程形成的一種審美愉快。因此,把美育僅僅界定為情感教育,也即把情感從整體的審美心理結構中剝離出來,至少是有片面性的。

  第三種“美育是藝術教育”。這個看法無論在教育界還是在學生家長中,目前都被比較普遍地接受。其實,這裡存在著某些重要的誤解。其一,它誇大藝術教育在美育中的地位和作用。藝術教育誠然是美育最重要的方面,但除藝術外,美育還包括對自然和社會審美現象的鑒賞,如蔡元培所説,“名山大川,人人得而遊覽;夕陽明月,人人得而賞玩;公園的造像,美術館的圖畫,人人得而暢觀。”這裡,自然世界和藝術世界同是美育的主要方式和理想目標,把美育局限于藝術教育,顯然是太狹隘了。其二,這種觀點也限制以致遮蔽了美育更深廣高遠的目的和追求。美育目的決不單純是培養人們的藝術鑒賞力和技能,也不是為了造就一批藝術家。現在我們許多家長出於培養孩子學會某種藝術技能的功利目的而送他們上各種各樣的藝術學習班,實際上就是把美育降低為培養學生某些藝術技藝和手段的方式,忽視美育育人心靈的根本宗旨。美學家蔣孔陽説得好:“藝術教育是要培養藝術人才,培養音樂家、畫家等,因此,它著重在藝術才能和藝術技巧等方面的訓練。美感教育則不同,它只是通過藝術等審美活動提高人的素質和修養,以轉移人的心理氣質,改變人的精神面貌,從而達到全面培養人的目的。”因此,藝術教育不同於美育,更不能替代美育。

  綜上所述,美育作為“五育”之一,其根本目的是以美育人,塑造人們美好心靈,提高人的綜合素質,與其他“四育”一道,促進人的自由全面發展,在“立德樹人”總目標下發揮自己獨特而不可替代的作用。作者:朱立元

  (作者為復旦大學文科資深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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