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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紅色通緝令三分之一人員歸案 海外追逃難在何處?

2016-07-26 20:02:24|來源:新華網|編輯:杜軍帥

  新華社北京7月26日電 題:百名紅色通緝令三分之一人員歸案,海外追逃難在何處?

  新華社記者熊琳、林苗苗

  26日,備受社會關注的百名紅色通緝令北京落網第一人孫新涉嫌挪用公款罪、貪污罪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判決其罪名成立,判處14年6個月。

  近年來,我國海外追逃領域取得顯著成績。據中紀委官方網站,2016年1月至6月,我國共從40多個國家和地區追回外逃人員381人,贓款12.4億元。截至7月15日,列入紅色通緝令的百人已經有三分之一歸案。海外追逃有何新趨勢?追逃難點有哪些?

  逃亡7年之久,北京“紅通”第一人獲刑

  26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原北京市新聞出版局財務出納孫新涉嫌挪用公款罪、貪污罪一審宣判。14時,被告孫新身著灰色短袖T恤、黑色長褲出現在庭審現場。

  據公訴機關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指控,2001年7月至2008年1月,孫新利用擔任原北京市新聞出版局財務出納,負責收支公款,保管銀行預留印鑒、支票等單位財務手續以及領取銀行對帳單等職務便利,將單位公款共計人民幣2275.18萬元轉入其控制的個人證券賬戶,用於證券交易,先後歸還人民幣472.46萬元,其餘1802.72萬元尚未歸還。同時,公訴機關查明,孫新涉嫌貪污人民幣50余萬元。綜上,應以挪用公款罪、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5年6月8日,逃亡境外7年之久的孫新從柬埔寨被押解回國。這是“天網”行動公佈百人紅色通緝令後,北京市首個被抓回的被通緝人員。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其罪名成立,孫新因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同時,判決責令其退賠違法所得。孫新表示不上訴。

  半年追回贓款12.4億元,找人難是追逃首要難題

  截至7月15日,百名“紅通”人員已有三分之一歸案。儘管海外追逃工作取得顯著成效,但成績的背後是辦案人員的艱苦努力。

  “找人難是海外追逃的首要難題。”從事海外追逃工作十餘年的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偵查指揮中心副主任韓軍介紹,即便是與我國締結了引渡或司法協助條約,也需要我方首先提供犯罪嫌疑人在國外的具體住址,國外司法機關才能有效協助抓捕。

  在國外,沒有執法權的我國辦案人員想找到在逃犯罪嫌疑人仿佛大海撈針。“比如,在國內我們可以很快追溯到犯罪嫌疑人的出行信息,但如果想要查詢其在海外的出行信息,僅以航空為例,可能涉及上百個國家的多家航空公司,查詢難度很大。”韓軍説。

  此外,引渡和遣返難也困擾著辦案人員。據了解,一些逃到西方國家的犯罪嫌疑人利用當地的司法制度來拖延回國時間。以發達國家為例,犯罪嫌疑人申請庇護這樣一個司法程式走下來,通過起訴、上訴和申訴等程式,一個案件可以持續10年甚至20年。

  此外,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世洲認為,海外追逃的個案談判費時費力,成本較高。從我國司法機關通過外交途徑提出引渡請求,到實際被引渡回國接受審判,引渡談判通常曠日持久。即使在達成引渡協議之後,對引渡的訴訟審理程式往往複雜冗長,為兩國均帶來較高的訴訟成本。

  專家建議:海外追逃應形成常態化合作機制

  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國際刑法研究所所長黃風等專家建議,從完善自身法制建設、深化國際追贓合作、加強部門協作配合、形成追逃追贓常態化機制,提升研究水準和人才能力等多方面入手,不斷提高國際追逃追贓水準。

  王世洲認為,目前我國與周邊鄰國在共同打擊犯罪方面合作更加緊密順暢,與美國、加拿大等西方主流移民國家合作仍待加強。應促進我國追逃追贓工作與外國法律體系的有效銜接,充分利用國際規則,紮緊織密追捕外逃貪官之網,有效遏制貪官外逃勢頭。

  談到部門之間協作配合形成合力的成效,韓軍説:“‘天網’行動由中紀委牽頭,我參與的一個案子從成立工作組到辦好簽證只用了十余天。從以前的‘單打獨鬥’,到由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各部門形成合力,大大提升了追逃效率和打擊力度。”

  韓軍建議,在檢察機關設立專門的追逃機構部門,既有助於加大工作力度,也有助於從一線檢察辦案人員中選拔骨幹進行培養,建設專業隊伍。

  王世洲認為,在充分利用現有渠道有效地和有關國家進行協商的同時,應加強與相關國家的司法合作和人文交流,不斷提升相關領域法學研究水準,培養一批通曉國外法律的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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