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振明:防範金融風險 外部監管和內部治理自律同樣重要

2017-03-06 17:11:33|來源:新華網|編輯:葉玉龍

  3月6日,全國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新聞發佈廳召開記者會,邀請5位全國政協委員就深入推進“三去一降一補”、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振興實體經濟、防範金融風險、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等回答記者提問。

  北京晚報記者:請問常振明委員,您來自中信集團,中信集團旗下既有實體公司,也有金融公司。老百姓特別關心自己的錢袋子,尤其是關於金融風險防範方面。請問常委員,您認為防範金融風險,提升金融服務水準是政府加強監管更重要還是金融機構自身的規範更重要?

  常振明:你的問題是防範金融風險,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水準是靠外部監管還是靠企業內部治理。金融這個行業確實比較特殊,關係到千家萬戶,金融風險對社會穩定有很大的影響。因此,金融機構的經營活動,無論是外部監管也好,還是內部治理或者內部自律也好,都要滿足比一般企業更嚴格的要求。多年以來,我國的金融監管對防範金融風險,為金融界能夠健康穩定的發展起到了保障作用。而且我國金融監管也隨著外部環境的變化和中國經濟運行的規律、特點和新特點不斷調整,總結積累經驗,比如影子銀行的出現,互聯網金融的崛起。特別是近年來,無論是從外部監管還是金融機構的內部,都強調防控金融風險,特別是強調金融企業對社會的責任。比如説在金融企業內部,每年對員工、對下面公司的考核指標也增加了對社會責任和風險防控的權重,不能一味只是追求利潤指標。目前國有企業加強黨的建設工作,要求把重大事項先由黨委討論作為公司治理的一個前置程式,其實也是防範金融風險的重要環節,目的是為了保證國家的政策、國家的方針在企業能夠得到貫徹執行。比如説李克強總理昨天在政府工作報告提出今年工作重點的要求,對金融機構的要求就是金融要提升對實體經濟服務的水準和能力,防止脫實向虛,金融要做好自己的主業等等要求。所以我認為從實踐上來説,外部監管和內部公司治理以及內部自律都是相輔相成,同樣重要。 

  (原標題:常振明:防範金融風險 外部監管和內部治理自律同樣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