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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胞點讚55條北京惠臺措施:暖人心、貼地氣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海峽飛虹消息(記者馬曉葉)10月23日,北京市正式發佈《關於深化京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涵蓋為台資企業在京投資和經濟合作提供同等待遇、鼓勵京臺兩地教育文化交流合作、逐步為在京臺胞提供同等待遇等三方面共55條措施。在北京學習工作生活的臺胞對此紛紛點讚,稱這些惠臺措施不僅暖人心,更為在京臺胞解決了實際問題。

圖片默認標題_fororder_發佈會現場

10月23日,在北京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新聞發佈廳召開《關於深化京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新聞發佈會。圖為發佈會現場。

 

 北京臺協秘書長陳哲彬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惠臺措施就是送給我們臺胞的大禮包,每條都很實用,像北京市事業單位可以公開招聘臺胞就業,提供與大陸民眾同等待遇,這就為廣大臺胞打開了大門。對於來北京工作多年的陳哲彬最關心的莫過於社保和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比如説社保的問題,以前我們沒有辦法參加社保,現在社保落實,放到我們個人身上。住房補貼(公共租賃住房)能夠給創業者或者是來這裡的工作者提供居民保障,在這裡落地生根。”

 

圖片默認標題_fororder_圖為北京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副主任于鳳英介紹《關於深化京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有關情況。

北京市臺辦副主任于鳳英介紹55條惠臺措施的相關情況

自今年2月28日,國務院臺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31條”)以來,到目前已有10個省市出臺落實的措施。北京市臺辦副主任于鳳英介紹北京市此次55條惠臺措施時説,這些措施既是深入貫徹落實“31條”措施的實際舉措,也是進一步深化京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政策遵循,體現了北京市服務在京臺胞、與臺胞共同分享發展機遇的誠意。

 

“北京市自31條措施出臺之後,我們一直在加緊梳理調研,若干措施的制定,涉及北京市40家相關的主管單位,我們多次修改完善,既要體現北京的特點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還要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規定,更要為在京臺胞切實解決一些實際問題。”

 

北京市55條惠臺措施中,有20多條與台灣青年學習、創業、就業以及生活相關的信息。在北京創業的鐘育欣説,這些措施讓在京臺胞的方方面面面都更有保障,身邊有孩子的台灣朋友以後將不再那麼苦惱,因為未成年的臺胞子女,在義務入學中可以按照北京市戶籍學生對待了,

 

 “在北京生活的台灣同胞的子女可以享有北京市同等學籍的待遇,因為我們在北京生活,朋友小孩找學、就讀的時候有遇到過若干的關於戶籍和就讀的問題和限制。所以,我想對於以後的子女就學就讀更方便,對提升台灣同胞在北京生活子女待遇的問題會有大大改善。”

 

近年來,京臺兩地經濟、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法律、社區、青年等領域搭建交流合作平臺,形成卓有成效的交流機制,有效促進京臺多領域的交流與合作。為使更多的臺企、臺胞、台灣青年能夠享受到相應的交流合作成果,“55條惠臺措施”中的相應條目也進行了集中體現。

 

清華大學交換生雅嵐經常參加兩岸文化交流活動,因此她對文化方面很有感。同時隨著惠臺措施的步步推進,雅嵐對未來留在大陸工作的方向也愈發清晰和堅定了。

 

 “我對23、24、25、26條有利於文藝交流與文創産業開發等相關企業發展方面較為關注,相信這會吸引越來越多的台灣優秀文創設計來到大陸發展,透過兩岸藝文交流這塊能讓彼此更接近,同時好的中華文化需要兩岸來共同保護傳承。另外我也感受到大陸對臺胞來陸發展的關切和重視,雖然現階段的自己在大陸只有短暫實習還未步入工作,但看到各地惠臺措施跟台灣青年切身利益相關,讓我更加堅定未來畢業留在大陸發展尋求機會的更多可能性。”

 

北京市臺辦副主任于鳳英説,北京市的《若干措施》發佈後,將切實抓好政策落實,使在京臺胞真切感受到《若干措施》帶來的機遇和便利。的確,通過這些措施的落實,廣大在京工作學習生活的台灣同胞一定能夠進一步體驗到生活的美好。

重磅!北京市發佈55條惠臺措施

2018-10-23

2018年10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聯合北京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召開《關於深化京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新聞發佈會。北京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副主任于鳳英出席發佈會並介紹有關情況。以下是《若干措施》全文: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兩岸一家親”理念,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的機遇,深化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增進台灣同胞福祉,根據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發《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國臺發〔2018〕1號)的精神,結合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實際,以及北京市經濟社會發展和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北京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商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規劃國土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農委、市水務局、市商務委、市文化局、市衛生計生委、市社會辦、市國資委、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市文資辦、市新聞出版廣電局、市知識産權局、中關村管委會、市農業局、市中醫局、市投資促進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證監局、北京銀監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文聯等單位同意,研究出臺《關於深化京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具體措施如下:

 

一、積極為台資企業在京投資和經濟合作提供同等待遇

 

1.台灣同胞在大陸投資的企業(以下簡稱“台資企業”)按照市委市政府《關於印發加快科技創新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系列文件的通知》要求,在新一代信息技術、醫藥健康、智慧裝備、節能環保、新能源智慧汽車、新材料等領域,可以通過人才、資金、技術等形式,參與投資符合北京城市功能定位和産業發展要求的高端、智慧、綠色製造企業,與在京註冊的大陸企業享受同等政策。(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投資促進局)

 

2.運用京臺科技論壇品牌活動,加強京臺兩地工商團體聯繫,聚焦高新技術産業和創新發展,促進項目洽談對接,深化兩地經貿科技交流合作。(市臺辦、市商務委)

 

3.台資企業在京設立總部,符合總部經濟政策條件要求的,可以享受資金獎勵和補助。(市商務委、市財政局)

 

4.在京註冊的台資企業,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被認定為本市高新技術企業的,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企業符合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規定條件的,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設在本市的研發中心經審核認定採購大陸設備,享受全額退還增值稅,並可享受企業所在區或科技園區所給予的支持政策。(市科委、市商務委、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各區政府)

 

5.台資企業與大陸企業同等適用相關用地政策。鼓勵臺商投資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高精尖産業,土地出讓底價與大陸企業執行統一標準。(市規劃國土委)

 

6.在京註冊台資企業可以通過投標、競爭性談判等競爭方式參與本市在能源、交通、水利、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礎設施建設中的特許經營項目,依法與特許經營實施機構簽訂特許經營協議,按照協議約定履行義務,其合法權利受法律保護。(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務局)

 

7.支持在京註冊台資企業公平參與本市政府採購,與大陸供應商享受同等政策,按照法律規定的採購方式、採購程式參與政府採購,與採購人依法簽訂採購合同。(市財政局)

 

8.台資企業可以通過合資合作、並購重組等方式參與本市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市國資委、市發展改革委)

 

9.在京註冊台資農業企業與大陸農業企業同等條件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等農業支持政策和優惠措施,同等條件申報北京市産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市農委、市農業局)

 

10.支持台資企業和台灣同胞依法保護其知識産權。在京註冊台資企業在申請專利試點、示範單位,辦理專利優先審查推薦,參與北京市發明專利獎評選,申報海外知識産權預警、專利商用化項目,享受與本市大陸企業同等待遇。(市知識産權局)

 

11.鼓勵中關村示範區台資企業以知識産權質押方式向銀行貸款,通過評審的項目,按照當年所需支付利息的50%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補貼。(市知識産權局)

 

12.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製造、新材料、生物醫藥産業領域在京註冊的台資企業,申請中國(北京)知識産權保護中心和中國(中關村)知識産權保護中心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相關服務,享受同本市大陸企業同等待遇。(市知識産權局)

 

13.支持在京註冊的台灣金融機構、商家與中國銀聯北京分公司及在京註冊的非銀行支付機構依法合規開展合作,為台灣同胞提供便捷的小額支付服務。(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

 

14.台灣徵信機構可與在京企業徵信機構開展合作,為兩岸企業提供徵信服務。(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

 

15.在大陸地區註冊且經營貸款業務的台資銀行可與在京同業協作,通過銀團貸款等方式為實體經濟提供金融服務。(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監局)

 

二、鼓勵京臺兩地教育文化交流合作

 

16.鼓勵台灣各界人士和機構,在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法律、青年、婦女、社區、旅遊、養老等領域參與北京文化周、北京文博會、北京特色周、京臺社區發展論壇、京臺美麗鄉村文化論壇、女性論壇、體育交流會、養老交流會等各類旨在促進京臺兩地融合發展,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交流活動。(市臺辦、市農委、市社會辦、市婦聯等有關單位)

 

17.台灣科研機構、高等學校、企業在京註冊的獨立法人,可被推薦牽頭或參與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申報,亦可參與北京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享受與在京科研機構、高等學校、企業同等政策。(市科委)

 

18.受聘于在京註冊的獨立法人的台灣地區科研人員,可被推薦作為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課題)負責人申報,亦可參與北京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享受與大陸科研人員同等政策。(市科委)

 

19.在京從事教學、科研工作的台灣同胞,依照申請條件和程式,可以申報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市科委)

 

20.台灣教師通過聘用方式在京高校任教,其在台灣取得的學術成果可以納入工作評價體系。(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

 

21.鼓勵台灣基礎教育機構、台灣中小學校長參加京臺基礎教育校長峰會,建立京臺基礎教育學校交流合作機制,促進京臺兩地基礎教育共同發展。(市臺辦、市教委)

 

22.支持台灣青年參加兩岸青年交流合作北京峰會、京臺青年交流周、兩岸大學生系列交流營、兩岸大學生職業技能大賽等京臺兩地青年交流活動。(市臺辦、市教工委、市教委、團市委)

 

23.在京註冊從事文藝創作、文化交流的台資企業,可依照申請條件和程式,申報北京市文化藝術基金項目。(市文化局)

 

24.支持台灣文化藝術界團體和人士參與北京市在海外舉辦的各類中華文化交流活動。(市委宣傳部、市臺辦、市文化局、市文資辦、市文聯)

 

25.在北京市文化創意大賽中單獨設立台灣賽區,設立單獨獎項。(市委宣傳部、市文資辦、市文促中心)

 

26.鼓勵台灣同胞來京發展文化創意産業,興辦文化創意産業園區,開辦文化創意企業,給予同等的政策扶植。(市委宣傳部、市文資辦)

 

27.台灣同胞可以按照相關規定申請加入北京市經濟、科技、文化、藝術類專業性社團組織、行業協會,參加相關活動。(市民政局)

 

28.台灣同胞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在京參與廣播電視節目和電影、電視劇製作,可不受數量限制。(市新聞出版廣電局)

 

29.北京市電影發行機構、廣播電視臺、視聽網站和有線電視網,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引進台灣生産的電影、電視劇,不做數量限制。(市新聞出版廣電局)

 

30.支持京臺兩地開展電影、電視劇等方面的合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審批工作。(市新聞出版廣電局)

 

31.對北京市圖書進出口經營單位申報的台灣地區進口圖書建立綠色通道,簡化審批、備案流程。同時段申請的台灣圖書可優先辦理相關手續。(市新聞出版廣電局)

 

三、逐步為在京學習、創業、就業、生活的台灣同胞提供同等待遇

 

32.支持符合條件的台灣專業人才申請參與國家“千人計劃”和“萬人計劃”、北京市“海外人才聚集工程”和“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支持計劃”、中關村“高聚工程”等。入選市、區或園區優秀人才計劃(項目)的台灣專業人才,在住房支持、子女教育、醫療服務等方面可享受相應政策。(市委組織部、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中關村管委會)

 

33.在京高校就讀的台灣學生,在教學管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方面,享受與大陸學生同等待遇。(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

 

34.在台灣高校就讀學生或已畢業的創業青年可參加京臺青年創新創業大賽,入圍決賽團隊可按規定申請入駐北京高校大學生創業園、京臺青年創業基地等在京創業孵化機構,享受創業企業支持政策。(市臺辦、市教委)

 

35.在京高校就讀的台灣學生作為工商註冊法人或項目負責人組建的創業企業或創業團隊,可按規定申請入駐北京高校大學生創業園,在辦公場地、孵化服務、宣傳推廣等方面與大陸學生享受同等待遇。(市臺辦、市教委)

 

36.北京市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可以通過公開招聘、人才引進等方式聘用符合條件的台灣居民就業,聘用單位與台灣居民應當簽訂聘用合同,明確聘用期限、雙方權利義務等事項。在北京市事業單位就業台灣居民與在北京市事業單位就業大陸居民同等待遇。(市人力社保局)

 

37.在北京工作的台灣同胞可參加北京市“三八”紅旗手、勞動模範、“五一”勞動獎章、“北京青年五四獎章”、北京市有突出貢獻的高技能人才、享受市政府技師特殊津貼人員等榮譽稱號的評選。(市臺辦、市人力社保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

 

38.台灣同胞可以報名參加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由北京市相關主管單位及國家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的53項專業技術人員和81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經考試合格的頒發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39.在京高校就讀臨床醫學專業碩士學位的台灣籍學生,在參加研究生實習一年後,可按照大陸醫師資格考試的相關規定申請參加醫師資格考試。(市衛生計生委)

 

40.通過醫師執業資格考試並獲得大陸《醫師資格證書》的台灣同胞,可按照相關規定在北京市申請執業註冊。(市衛生計生委)

 

41.已經在台灣地區取得醫師執業資格的台灣醫師,可按照有關規定申請在京短期行醫職業註冊或通過認定方式獲得大陸《醫師資格證書》。(市衛生計生委)

 

42.台灣同胞在北京市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的,可在本市申請參加中醫醫術確有專長醫師資格考核。(市中醫局)

 

43.在台灣已獲取相應資格的台灣同胞在大陸申請證券、期貨、基金從業資格時,只需通過大陸法律法規考試合格,無需參加專業知識考試,可在京從事相關領域工作。(北京證監局)

 

44.建立台灣青年來京實習、就業、創業服務平臺和微信公眾號,為在京台灣青年提供實習、就業、創業信息服務,進一步推動做好台灣同胞人事人才網站和企業線上招聘,支持使用臺胞證註冊登錄。(市臺辦、市人力社保局)

 

45.建立在京臺生臺師政策信息溝通機制,每季度面向在京臺生臺師發佈實習、就業崗位信息,進行政策信息解讀。(市臺辦、市教委)

 

46.設立北京涉臺商事糾紛調解中心,聘請臺籍相關專業人士擔任調解員,從事涉臺商事糾紛調解工作。(市臺辦)

 

47.鼓勵在京執業的臺籍律師參與北京市法律援助諮詢服務工作。(市司法局、市臺辦)

 

48.支持台灣同胞和相關社團參與北京市扶貧、支教等基層工作。(市扶貧辦、市民政局)

 

49.鼓勵在京居住台灣同胞參加公益活動和基層社區服務活動。(市民政局、市社會辦)

 

50.在京合法穩定就業的台灣同胞可以按照相關規定申請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並享受有關社會保險待遇。(市人力社保局)

 

51.在京合法穩定就業台灣同胞可以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繳存和使用等方面與本市職工享受同等待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52.在京工作居住台灣同胞的臺籍未成年子女,持有區教委開具的《臺胞子女就讀批准書》的適齡兒童,在義務入學中按本市戶籍學生對待。(市教委、市臺辦)

 

53.在京創業、就業的台灣同胞,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54.在京工作、居住台灣同胞依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領台灣居民居住證。(市公安局)

 

55.取得台灣居民居住證的台灣同胞,在京可以享受勞動就業、社會保險、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等3項權利及6項基本公共服務、9項便利措施,與北京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相關單位)

 

除以上各項措施外,對於國家部委和北京市制定出臺的各項惠臺措施,請各有關單位結合本部門、本地區工作實際予以貫徹落實。

 

本措施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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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柵欄台灣網紅“食堂”——李宜螢的小生意和大思維

2018-10-08

“你見過老闆在門口跟客人講‘拜託你下次再來’嗎?”在百年糧店改造成的北京前門豐食堂餐廳,老闆李宜螢笑著説起今年暑期顧客盈門的窘迫,“真的是店面太小,顧客太多”。

 

時序進入10月,餐廳稍清閒,她已安排員工休假以及一次東南亞集體旅行,思考卻一刻沒停。“我計劃做一家從紅豆湯衍生的甜品店。但現在中式甜點賣不出好價錢,年輕人還不喜歡。我想突破這個難題。”

 

豐食堂,僻處於北京大柵欄商圈一條衚同之中,僅容八九張方桌,是被北京十余家美食、時尚媒體報道過的“網紅店”,老闆李宜螢來自台灣。

 

她説,“豐”取自兒子的名字。“這個字很美好,豐食、豐物、豐境界。”李宜螢介紹。改造後的糧店小而精美,擺放著她從世界各地淘來的工藝品,包括每一張形制不一的方桌。

 

12年前,李宜螢帶兒子從台北來到北京,她做生意,但無關餐飲。“我在台北時就世界各地跑,覺得台灣雖然很美,但還是要走出來。大陸語言相通,是最好的選擇。”她回憶,“那時兒子怪我把他和同學切斷,現在他從美國名校商學院畢業、在跨國公司上班,説很感謝我,因為在北京生活給了他不一樣的眼界。”

 

2010年,北京前門開辦台灣街,李宜螢和丈夫在此開了一家“台灣淘寶館”。“16平方米的店,有紅珊瑚珠寶、台灣清代末年大戶人家的首飾……從兩塊錢(人民幣,下同)到五十萬的東西都有。”她説。因為生意好,2015年台灣街整體退市時,“台灣淘寶館”是最後撤走的商鋪之一,“那時剛好有朋友介紹這間糧店給我,我就改造出豐食堂。”

 

李宜螢熱愛美食,對經營餐飲有自己的堅持。“我吃東西比較挑,豐食堂做的一定是我想要的。沒有味精、沒有添加劑、精選食材。客人也許吃不出差別,但我有對自己的要求。”

 

菜式選自她喜愛的各地美食,人氣頗高的包括三杯雞、臺式紅燒肉等。尤受青年饕客關注的是一道台灣八十年傳統紅豆湯。這是李宜螢家族從外公一輩就開始售賣的甜品。“沒有什麼‘配方’,就是紅豆加糖,口感全靠手工。”李宜螢説,從選豆、洗豆到熬煮,要花近10個小時,再配以她親手製作的芋圓。許多慕名探訪這家網紅台灣菜的文藝青年,就是被這碗跨過海峽的紅豆湯所吸引。

 

“很多台灣人都覺得我在北京做到的事情不可思議。”李宜螢説,“我想,我能經營下去,首先因為我遊歷多國,本身是開放的人。其次,來到北京,我真的融入這裡。”熟悉北京美食與玩樂的李宜螢,有時反倒能擔任北京朋友的導遊。融入本地生活的過程,也讓她逐漸摸索出在北京經營餐飲的門道。“拿那種做台灣小吃的理念來北京是不行的。許多台灣餐飲店品項單一,並且被家庭作坊式經營限制了規模。”

 

豐食堂如今不愁客流,但李宜螢想做的不止於此。她正考慮怎樣開連鎖。品質控制是她最大的擔心:“怕連鎖店水準達不到我的要求,但我又不願意量産半成品,犧牲手工製作的好味道。”

 

已成為商業諮詢師的兒子回來給她的規劃支招。“他教我怎樣用大企業的思維做小生意,也要我別守在店裏,跳出家庭作坊的思維。”李宜螢説,兒子每週數小時的“商學課”給了她很多啟發。

 

眼下,她認為可行的是經營由紅豆湯衍生的連鎖甜品店。談到許多餐飲店採取的打造網紅形象的策略,她説:“還得東西好吃,才能延續下去。”但難點是,西式甜點昂貴且具高人氣,中式甜點如“驢打滾”價廉物美卻門庭冷清。

 

“即使真的好吃,年輕人也未必願意去吃。如果能突破兩者的差距,一定不得了。”

 

年逾五十的李宜螢,講起甜品店計劃仍幹勁十足。她説,生命就這麼短,會全力以赴去做事,“相信我的甜品店會很驚艷”。(作者 李晗雪 劉舒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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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首發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2018-09-10

9月7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在朝陽分局呼家樓派出所舉行港澳臺居民居住證首發儀式,創業公社港澳臺總經理鄭博宇成為第一個在北京領到居住證的台灣人。

 

鄭博宇表示,很高興能拿到居住證,以前因為“18位碼”卡住的問題都迎刃而解了,可以拿居住證和大陸同胞享受基本相同的生活便利。

 

據悉,北京自9月1日受理該業務以來,至6日已有1376人申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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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臺胞青年首日申領居住證:要當“融入族”

2018-09-02

“有了居住證可以獲得與本地民眾一樣的待遇,相信會方便很多。”9月1日上午9時許,臺胞青年鄭博宇來到北京市石景山區居住地附近的新古城派出所,申領台灣居民居住證。

 

當天,《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正式實施,北京市304個受理點啟動相關工作。

 

在派出所裏,現任北京首鋼集團創業公社港澳臺及國際事業部總經理的鄭博宇遞交了他的勞動合同、公司營業執照、在職證明、臺胞證等資料,民警逐一審核通過。在現場拍攝數碼照片並採集指紋信息後,他收到了一份領取憑證,擁有了期盼中的“18位號碼”。

 

據介紹,居住證採納臺胞提出的使用18位身份證號碼的建議,可確保大陸公共服務系統中用於識讀身份證的終端和設備都能識讀,在日常使用上能實現與大陸居民身份證無差別體驗,具備現有臺胞證無法實現的多項功能。

 

鄭博宇告訴中新社記者,以前用臺胞證是像遊客一樣在大陸發展,有了居住證則是用同胞的身份回到家裏發展,心境有轉變,有很強的參與感和獲得感。未來,臺胞證和居住證並行使用,簡單來往兩岸的只辦臺胞證就好,但想要當“融入族”,有居住證可以在這裡更好地生活和發展。

 

鄭博宇説:“以前和大陸同事出差,他們都可以住快捷酒店,我卻只能住三星級以上有外賓接待資質的酒店,成本增加不少。”他還舉例,過去曾用臺胞證購買飛機延誤險,卻因銀行卡不是以18位身份證申請,無法獲得補償。

 

鄭博宇説,持臺胞證可以使用支付寶,但仍不能享受完整功能,比如不能用餘額寶進行理財。還不能購買天貓全球購的相關産品,不能註冊小米、京東、網易等電商平臺會員卡,無法享受相關優惠。相信有了居住證,這些問題會迎刃而解。

 

在北京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就讀的台灣博士生王裕慶,也于1日上午申請辦理台灣居民居住證。他告訴記者,過程非常順利,前後僅花費十余分鐘。

 

王裕慶建議想要辦理居住證的臺胞朋友,有什麼問題可直接去居住地附近的派出所詢問,“最重要的是把材料準備齊,穿深顏色的衣服方便拍照。”

 

當天上午11時許,中新社記者在北京海淀區中關村西區派出所遇到臺胞劉文安,他説,自己成為第一位來到這個派出所辦理居住證的台灣居民。“居住證會提供很多方便,我主要考慮是可以直接買高鐵票,出行比較方便。”

 

在豐台區大紅門商城派出所,“港澳臺居民民住證辦理”相關規定貼在門口醒目之處。派出所民警告訴記者,今天已正式開始受理,歡迎港澳臺同胞前來諮詢辦理居住證。(中新社北京9月1日電 記者 鄭巧 張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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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出臺新舉措 在廈就業台灣人才可申報認定職稱

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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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人社局舉行新聞發佈會。 楊伏山 攝

 

廈門市探索建立在廈台灣專業技術人員評價機制,24日正式出臺實施一項新舉措,在廈就業台灣人才可申報認定職稱。

 

這是福建省首次對在臺已取得行業證照,在廈就業的台灣同胞進行認定專業技術資格。

 

當天,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外發佈《關於在廈就業台灣人才申報認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有關事項的通告》,正式實施這一創新職稱認定機制,打通人才引進通道,讓台灣人才來廈工作增加了可以通過直接認定、匹配認定方式獲得同等化待遇的辦法。

 

該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處長羅莉介紹説,新舉措實施之後,凡在該市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直接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在臺已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行業證照,且符合在廈相關工作崗位年齡要求的持有臺胞證的台灣居民,可通過申請認定方式取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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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人社局領導赴該市臺商協會開展工作調研。 供圖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台灣人才將獲得《在廈就業台灣人才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認定書》,《認定書》僅限在廈門使用,可按廈門市有關規定享受相關待遇。

 

她説,根據廈門市實際情況,在該市衛計委、市教育局、市建設局等三個行業主管部門的努力下,該項新舉措先在衛生、教育(市屬高等院校)、建設行業開展在廈台灣人才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認定試點工作,其他行業逐步推行。

 

據了解,隨著兩岸交流的增多,越來越多的台灣同胞來廈就業、開展經濟社會活動,很多台灣同胞在臺已取得一些反映其專業技術能力水準的證照,也在廈門企事業單位工作多年,工作業績突出,新舉措的實施,有助於他們工作獲得認可,享受廈門市民待遇,促進就業。

 

此外,該新舉措匹配認定,程式簡化。台灣在廈就業人才通過申報認定方式取得廈門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可為台灣各類專業技術人才來大陸發展創造條件;申請認定實行全程網辦,該市人社局專門設計的網上申報系統,當天同步上線,只需由台灣人才工作單位進行網上申報,在線審辦,在線領證。

 

除了認定之外,在廈就業的台灣人才還可以通過考試、評審等其它途徑取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在今年2月國臺辦等部門發佈《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惠臺措施31條)之後,廈門市出臺“惠臺措施60條”落實推動,要求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根據中央和福建省、廈門市有關精神,該市人社局發佈上述《通告》。(中新網廈門10月24日電  記者 楊伏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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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臺政策顯磁吸效應 台灣民眾願赴大陸就業創業

2018-10-09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台灣草根影響力文教基金會8日公佈大陸惠臺政策31條調查結果,顯示54.7%的台灣受訪者認為,大陸惠臺政策31條對台灣民眾及産業西進大陸具有“磁吸效益”,49.9%的台灣受訪者表示,如有機會,有意願前往大陸就業或創業。

 

惠臺政策顯磁吸效應 台灣民眾願赴大陸就業創業

 

資料圖:台灣青年簽約入住廈門市臺青公寓。中新社記者 楊伏山 攝

 

台灣草根基金會指出,繼大陸2月發佈惠臺31項政策後,廈門市4月率先推出60項配套措施,進一步深化廈門與台灣的經濟、社會、文化交流與合作,吸引台灣學生及專業人才,每年還為台灣人提供至少5000個就業和實習機會,且與當地民眾享有相同的就業及見習補貼;此外,更減免5項喪葬服務費。

 

除了廈門市乃至大陸各地陸續推出的配套措施外,大陸國臺辦更在8月初宣佈,台灣居民到大陸工作無需再辦理臺港澳人員就業證,簡化了台灣人到大陸工作的程式,被視為大陸惠臺的最新舉措,等同於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

 

台灣草根基金會調查了1100位台灣民眾對於大陸惠臺政策議題的看法。關於認為大陸的惠臺條例是否有助於未來的就學、就業與創業發展,有30%的台灣受訪者表示同意或非常同意,27.7%表示不同意或非常不同意。

 

與大陸相比,對於台灣提供的就業發展機會,僅17.9%的台灣受訪者認為是充足及非常充足的,有 60.1%認為是不充足或非常不充足的。

 

此外,63%的台灣受訪者認為台灣當局提供的台灣青年在臺創業發展的機會與環境不充足或非常不充足,僅19.4%認為是充足或非常充足的。

 

調查結果顯示,對於大陸的惠臺政策31條,有54.7%的台灣受訪者認為對台灣民眾及産業西進大陸具有“磁吸效益”;未來若有機會,接近 5 成的台灣受訪者有意願前往大陸就業或創業。

 

台灣草根基金會指出,除了因大陸的惠臺政策導致台灣人才西進大陸外,也不少台灣人才流失至歐美日或東南亞,因此,台灣當局應該積極改善創業及就業環境,除應增加就業機會、提高勞工基本薪資福利外,在政策上更應研究吸引企業留駐台灣的有利優惠條件,避免人才及企業不斷外流。中新網10月8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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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出臺“惠臺”76條實施意見 助臺胞享受同等待遇

2018-09-13

12日,江蘇省正式公佈實施《關於深化蘇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實施意見》(以下簡稱“76條實施意見”),幫助在蘇臺胞享受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

 

據了解,“76條實施意見”包括積極支持台資企業提質增效、拓展蘇臺兩地人才交流與合作、深化蘇臺兩地社會文化交融、為臺胞來江蘇學習、就業、創業、生活逐步提供同等待遇等四部分,共76條具體舉措。

 

其中,積極支持台資企業提質增效方面舉措共有34條,在“76條實施意見”中體量最大、分量最重,包括支持在蘇台資企業創新發展、轉型發展,強調臺企可同等享受江蘇省、市出臺的各項産業、科技、稅收、品牌建設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鼓勵支持臺企在大陸上市上板,通過“臺商走電商”拓展內需市場,加強各類涉臺經貿平臺和載體建設,定期舉辦江蘇省“紫峰獎”(台資企業)評選活動,對臺商反映的突出問題提供“直通車”服務。

 

在拓展蘇臺兩地人才交流與合作方面,積極支持台灣同胞申報國家和省市縣相關人才計劃、協助取得職業資格、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對做出突出貢獻的台灣專業技術人員直接認定相應的中級或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鼓勵高校吸納台灣教師任教,定期舉辦兩岸(江蘇)職業技能競賽。通過加強兩地人才交流合作,為台灣同胞來江蘇發展創造更多條件、提供更多機會。

 

在深化蘇臺兩地社會文化交融方面,支持臺胞參與江蘇文藝創作、社會科學研究、文化創意、旅遊、體育等領域的合作,把臺胞納入相關榮譽稱號的評選,並可受邀作為各級人大特邀嘉賓和政協特邀代表,鼓勵更多的台灣同胞參與江蘇社會和文化建設。

 

在為臺胞來江蘇學習、就業、創業、生活逐步提供同等待遇方面,重點解決台灣同胞在蘇日常生活便利化的問題,針對臺商臺胞反映較多的教育、購房、入住賓館、辦理社保等作出了明確規定,鼓勵江蘇高校逐步增加招收臺生數量,並可申報各類獎助學金,台灣青年創業基地獲省級認定的可給予最高100萬元的補貼。

 

作為對臺經貿交流重鎮,截至2018年6月底,江蘇省累計批准台資項目超過2.7萬個,實際到賬台資超過760億美元,總投資千萬美元以上項目超過6100個。江蘇吸引台資連續15年位居大陸前列。2016年至今,江蘇省累計服務台灣青年實習、就業、創業近1.2萬人次。(新華社南京9月12日電 記者陸華東 張展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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