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通知,公佈了《緩解交通擁堵專項責任清單》等5張責任清單具體內容,百姓有了問題該找誰一目了然。通知要求,要及時在“首都之窗”和各有關單位、各區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專項責任清單,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本市在2015年建立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制度。除了常規的“通用責任清單”,北京還針對交通擁堵、環境保護、應急管理等3種“大城市病”,在全國首創“專項責任清單”。其中,環境保護、大氣污染防治、城市環境秩序治理、違法建設治理等專項清單早前已制定。
昨日公佈的專項責任清單包括《突發事件應急救助專項責任清單》、《雪天道路交通應急保障專項責任清單》、《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專項責任清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專項責任清單》、《緩解交通擁堵專項責任清單》,至此全市專項清單數量已經到達12個。
昨日公佈的清單每張都明確了市級部門及相關單位、專項指揮部或區政府等的職責和分工,共明確了40余個市級部門和各區政府、街道鄉鎮近800個責任事項,形成了50張工作流程圖。責任被梳理和固化下來,將防止各部門之間“推諉扯皮”的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