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增強全社會長江保護法治意識,推進長江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近日,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重慶法院貫徹實施長江保護法助力築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工作情況,並同步發佈重慶法院長江生態環境司法保護12個典型案事例。
據介紹,自長江保護法實施兩年來,重慶法院共審結各類環境資源案件3500余件。其中,重慶法院審結涉破壞長江生態犯罪案件1100余件,2091人被追究刑事責任;在全國率先出臺非法捕撈犯罪量刑指引,嚴厲懲治電毒炸等破壞長江水生生物多樣性的違法犯罪行為,審結環境資源非訴行政執行案件623件,裁定准予強制執行457件,准許執行罰款金額近7000萬元。
長江保護法實施後,重慶法院累計在長江、嘉陵江等流域增殖放流魚苗超過400萬尾,異地補植樹木超過100萬株。
擔當上游責任,重慶法院與雲貴川三省高院簽訂長江上游省市法院環境司法協作協議,與四川、陜西、甘肅3省10家中級法院簽署協議,與湖北宜昌、恩施中院跨域聯動,共護長江三峽生態長廊。積極服務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綠色發展,重慶法院攜手鄰水縣法院共同推動高竹新區綠色發展,與四川瀘州中院、合江法院在江津共同設立環境資源司法協作巡迴法庭,與四川宜賓、瀘州中級法院簽署“4+2”協議,建立八項工作機制,形成跨區域環境資源司法訴訟服務“同城標準”、執法辦案“同城效應”。(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