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禁摩”文件宣佈失效
快環以內仍然禁行摩托車
廣西新聞網-當代生活報訊(記者 盧荻)近日,南寧市人民政府全面清理規章政策文件,在宣佈失效的文件目錄中,出現了兩份2002年出臺的南寧市“禁摩”、“限摩”政策文件。有網友據此認為,“目前南寧市的所有摩托車進入南寧市內行駛又變得合法了”。那麼,真實情況是否真如網友所言呢?南寧市摩托車管理政策有沒有出現變化?1月28日,南寧交警部門對此問題作出答覆:雖然這兩份文件宣佈失效,但是,南寧市現行摩托車管理政策並沒有改變。
據南寧市交警部門介紹,日前,南寧市人民政府對2017年6月30日以前以南寧市人民政府或者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室)名義制定的文件進行清理,決定對不符合法律法規和上位依據,不符合“放管服”改革決策、生態文明和環境保護要求,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或者適用期已過的3706件南寧市人民政府文件宣佈失效。在宣佈失效的文件中,就包含《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批轉市公安局等6個部門(關於調減南寧市摩托車總量、停止摩托車註冊登記和營運的意見)的通知》,以及《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減南寧市摩托車總量、停止摩托車註冊登記和營運的補充通知》兩份文件。
雖然這兩份文件宣佈失效,但是南寧市現行的摩托車管理政策並沒有改變。
首先,關於南寧市快速環路以內道路摩托車限行問題。根據2004年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採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2014年,南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制定發佈《關於加強南寧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明確規定:“七、禁止摩托車、輕便摩托車在朝陽路行駛。除下列摩托車外,禁止其他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在快速環路以內道路行駛:2002年1月9日(含)前,在本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註冊登記,且未達到報廢標準的摩托車;2002年1月9日(含)前,依法懸挂桂F0、桂O號段機動車號牌,且未達到報廢標準的摩托車。”因此,目前,南寧市依然禁止摩托車在快速環路以內道路行駛。
其次,關於摩托車註冊登記問題。根據2004年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摩托車註冊登記作為《道路交通安全法》設置的一項行政許可,2005年因南寧市邕寧縣撤縣並區後,為適應城郊道路摩托車上路行駛的需要,允許市民在仙葫車管工作站辦理摩托車註冊登記。據統計,2017年,仙葫站註冊登記摩托車5556輛。只不過,由於快速環路以內道路不允許摩托車通行,對於居住和工作在快速環道以內區域的市民而言。即使摩托車能夠上牌也不能在快速環路以內道路行駛。
快速環路是指由竹溪大道、葫蘆鼎大橋、白沙大道、南站大道、沙井大道、清川大道、秀廂大道和廂竹大道構成的環市快速路。南寧交警部門特別指出,南寧市實施“禁摩”、“限摩”10餘年來,該管理措施在緩解交通擁堵、優化交通出行結構、減少交通事故和尾氣、噪聲污染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隨著南寧市基礎建設的快速推進,城市建成區的面積日益擴大,快速環路以外的部分中心城區道路已越來越不適合貨車、摩托車通行。交警部門也將根據城市建設發展和道路交通流量、流向的變化,進一步加強摩托車、貨車等重點車輛管理,希望廣大市民能夠從全市交通大局利益出發,積極支持和自覺遵守交通管理法律法規,促進城市交通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