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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認定“六堡茶”為商品通用名稱
2018-03-08 13:41:01  |  來源:人民網  |  編輯:唐志強

  人民網南寧3月7日電(記者 龐革平)“六堡茶”究竟是廣西梧州市六堡茶原産地茶品的通用名稱,還是屬於某家企業所獨有的商標?近日,圍繞“六堡茶”之爭,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認定“六堡茶”為商品通用名稱。

  2017年5月10日,廣西老來瘦六堡茶有限公司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提出申請撤銷四川省隆昌縣木星食品廠第11666678號第30類“六堡茶”商標在“茶”部分核定使用商品上的註冊。由於關係到廣西梧州眾多六堡茶生産企業能否名正言順地以“六堡茶”銷售産品,此次申請備受業內關注。

  申請人認為:六堡是廣西梧州市的一個鄉鎮地名,是六堡茶這個産品名稱的主要組成部分。近年來,六堡茶已經成為全國各界各階層人士認可的茶的通用名稱。申請人同時還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提交有關證據。

  近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發佈《商標撤通字[2018]第Y000006號》文件對此次申請做出了認定,認為申請人所提供證據材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32719.4-2016”已將六堡茶囊括金黑茶概念裏,從2017年1月1日該國家標準施行之日起,“六堡茶”即成為法定的商品通用名稱。相關的網絡搜索結果,也可作為“六堡茶”在茶行業通用性使用的佐證。且註冊人怠于維護商標專用權,致使行業內大量以“六堡茶”命名的公司涌現。申請人提交的證據足以證明第11666678號“六堡茶”商標,在其核定使用的第30類“茶”部分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之情形相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九條及《中國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五條的規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決定:撤銷隆昌縣木星食品廠第11666678號第30類“六堡茶”商標在“茶”商品上的註冊。

  據悉,2011年3月16日,六堡茶獲得國家地理標誌産品保護,保護範圍在梧州市行政轄區範圍內。但是,近年來包括梧州“六堡茶”在內,廣西“大地飛歌”、桂林“兩江四湖”、河池“巴馬”等商標都曾被人搶注。六堡茶業內人士表示,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對“六堡茶”商標予以撤銷註冊的作法對整個産業而言是件好事,對提升六堡茶品質、傳播六堡茶文化、推介六堡茶品牌、提升六堡茶美譽度都起到十分積極的作用,必將促進六堡茶産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