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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跨省執行 十年舊案結案
廣西日報  2018-05-16 17:34:54

  “廖法官你好,今天我們已經等了10年……感謝法院的正義和光明”。最近,鹿寨縣法院執行局廖法官收到申請人李某發來的一條感謝信息。

  時間得追索到2008年6月,周某乘坐江某駕駛的貨車在桂柳高速公路一應急車道內停靠,在其下車方便時,被石某駕駛的貨車碰撞後搶救無效死亡。周某的妻子李某訴至法院,二審判決除了保險公司和江某負賠償責任外,石某及其僱主夏某、武漢某物流公司貨運中心連帶賠償22.36萬餘元(含已賠付2萬元)。判決後,石某及其僱主、貨運中心並未履行。李某于2010年6月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始終找不到被執行人下落及貨運中心的財産信息,依法對案件進行終結執行程式。直至去年10月,李某申請恢復執行。

  鹿寨縣法院利用多渠道進行查找,仍一無所獲,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執行法官趕赴湖北省天門市調查情況,通過當地有關部門協助,了解到石某已外出打工,但在當地購有一處房産,且已全部付清。執行法官立即查封該房産,依法啟動拍賣程式,石某得知其房屋將要被法院拍賣清償後,焦急萬分地請求以分期還款的方式償還債務。

  在執行法官的組織下,李某和石某達成和解協議,石某先償還3萬元,以後每年償還2萬元,直至欠款全部還清。拖延了近10年的案件終於得以結案,這才有了開頭的一幕。 (劉寶玲 廖慶文)

編輯:唐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