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新聞網—南寧晚報訊(記者 彭媛媛)日前,市委印發《中共南寧市委員會深入治理扶貧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若干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併發出通知,要求各縣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通知指出,《規定》是我市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在南寧等7個副省級城市和省會城市開展黨內法規制定試點工作部署,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重大舉措,對於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貫徹黨中央、自治區黨委關於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重大決策部署,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規定》共五章三十五條,對法規制定的目的依據、指導思想、適用範圍、定義解釋、工作原則和責任劃分,行為規範、責任追究、處置方式、問責程式和部門、救濟途徑、解釋機關和施行日期等作出明確規定。適用範圍包括:全市承擔扶貧工作任務的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的黨組織,以及上述部門和單位的黨員幹部。
通知強調,全市各級黨組織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脫貧攻堅以及查糾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的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切實採取有力措施,抓好《規定》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執行。各級承擔扶貧工作任務的部門和單位黨組織要認真履行治理扶貧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工作主體責任,緊密結合正在開展的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著力解決責任弱化、監管泛化、工作落實虛化問題,把嚴的要求、實的作風貫穿于扶貧工作全過程。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發揮表率作用,帶頭轉變作風,身體力行,以上率下,形成“頭雁效應”。
通知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狠抓執紀審查和追責問責,堅決整治扶貧工作中出現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確保《規定》各項要求落到實處。要落實群眾知情權和參與權,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協同推進、廣泛參與的良好氛圍,確保黨內法規制定試點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形成可複製、能推廣的好經驗好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