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區依據《反壟斷法》查處首例價格壟斷案
記者7月31日從自治區物價局獲悉,經過一年多的反壟斷執法調查,該局于近日依據《反壟斷法》對我區首例價格壟斷案進行了處罰。
據了解,2016年12月間,北海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協會以原計時培訓系統技術落後,需要引進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計時培訓系統為名,就C1駕培的報名管理費、培訓費等相關收費問題,多次串通北海市具有競爭關係的11家駕培機構,達成價格壟斷協議:對2017年1月20日之後報名C1駕培的學員,統一將800-1250不等的報名管理費標準上調至1950-2050元/人,先培後付。並通過微信公眾號發佈了這一信息,實施了串通漲價協議行為,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
我區價格主管部門調查認定,北海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協會的行為違反《反壟斷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所列的禁止具有競爭關係的經營者達成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壟斷協議的規定,構成與具有競爭關係的經營者達成並實施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的壟斷協議行為,排除限制了市場競爭,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決定予以罰款合計642503.80元。
據悉,2018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實施十週年,十年來,我區反壟斷法的執法水準不斷提升。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區對壟斷行為的查處工作進一步拓展與強化。各級價格主管部門積極開展涉嫌價格壟斷案件的調查,涉及餐飲、金融、交通、保險、房産等多個領域的價格壟斷協議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違法主體包括行業組織、企業經營者以及行政機關等。在規範反價格壟斷執法體系建設、壟斷行為遏制、執法水準提升、競爭文化普及等方面均取得顯著成效。同時,對混凝土、汽車洗車、物業管理等行業出現價格串通、指定交易的價格壟斷行為苗頭予以及時糾正。下一步,我區將進一步加強對放開價格行為的監管,依法嚴肅查處壟斷協議、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違法行為,賦予《反壟斷法》這部“經濟憲法”生命力和權威性,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秩序,保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區價格改革有序有效推進。(記者/杜蔚濤 原文編輯/鄒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