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日報南寧訊 (記者/袁琳 通訊員/李鵬 楊曉佼)8月22日,記者從自治區海洋和漁業廳獲悉,我區積極推進國家海洋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確保整改成果經得起國家海洋督察“回頭看”檢驗,真正讓人民群眾滿意。
今年1月15日,國家督察組形成《國家海洋督察專項督察意見書》,並向自治區政府反饋督察意見,通報了我區存在的對國家有關圍填海管理制度等四大方面的問題,即4大類18小類49個整改事項。
為積極落實國家海洋督察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要求,4月28日,自治區政府成立了自治區國家海洋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自治區主席任組長,各有關廳局部門主要負責人、沿海三市政府主要領導為成員。同時,制定了貫徹落實國家海洋督察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于6月1日印發並向社會公佈。
6月27-29日,自治區海洋和漁業廳派出工作組,赴沿海三市開展海洋專項督察整改工作督促檢查。截至6月底,對督察意見書指出的10宗執法不嚴案件中的5宗進行了立案查處;對海洋自然保護區內的9個非法抽砂場中的非法抽砂行為全部予以制止,完成立案查處3個,完成清理恢復5個,正在處理1個,恢復種植紅樹林8.5畝。
目前,自治區海洋和漁業廳擬定的《廣西貫徹落實國家海洋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銷號辦法》,已完成徵求意見,將於近期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審定後公佈實施。銷號工作將按照“整改一項、核查一項、公示一項、銷號一項、備案一項、公開一項”的原則,強化整改措施跟蹤管理,堅決杜絕假整改、虛整改。7月18日,該廳以整改辦名義向自治區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書面請示,請求由自治區紀委、監察委牽頭,在自治區領導小組下增設問責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