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推行“1+14”模式 下好“一盤棋”
“每年涉農資金幾十億元,問題線索卻‘零移交’,真的沒查出問題?”去年6月,廣西專項治理工作督查組到原農業廳督查發現問題。
為了更好地發揮派駐監督“探頭”作用,今年3月,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駐農業農村廳紀檢監察組結合廣西壯族自治區專項治理“6+2”工作機制,探索推出全面深化專項治理“1+14”模式——“1”是駐農業農村廳紀檢監察組牽頭,“14”為整合廣西全區14個設區市紀委監委駐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力量,構建農業農村系統專項治理“一盤棋”格局,將“探頭”連成“天網”。
合作平臺共建
去年以來,駐農業農村廳紀檢監察組探索找到彰顯“探頭”作用新的突破口——組織召開各市紀委監委駐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組長座談會,共同打造專項治理合作平臺。
今年3月20日,駐農村農業廳紀檢監察組召開14個設區市駐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組長座談會。大家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座談會開得熱烈。
“這麼重要的文件,我們派駐機構卻沒有收到。”當座談會傳閱自治區農業農村廳2018年底印發的《關於2017年自治區財政支農補助市縣農業項目審計有關情況的通報》時,大家驚訝了。
原來,2018年5-6月間,原自治區農業廳委託第三方審計機構對2017年部分農業項目完成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正是派駐機構開展監督的重要內容。但文件只發各市農業局及農業廳內部處室,到不了派駐機構手上。
“‘探頭’作用確實存在缺失。”紀檢監察組負責人紛紛開展自我剖析,一致決定督促駐在單位今後及時報送審計報告。
“一頭牛今天拴在這家,這家得了補貼;明天牽到那家,那家又得了補貼。出現這種套補現象説明落實産業扶貧‘以獎代補’政策不精準。”農村農業廳産業扶貧辦負責人的一席話,讓各位組長感到監督還不到位。
區市派駐機構以座談會為契機打造雙向定期交流合作平臺,推動農業農村系統專項治理在信息溝通、經驗交流、問題研判、線索移交、監督執紀等方面高效合作。
成功經驗共享
2018年9月,駐農業農村廳紀檢監察組在例行排查問題線索中發現,防城港市有兩家合作社所申報項目面積未達標,但項目居然通過驗收,並獲得補貼。
辦案人員按“圖”索驥,嚴查未認真履行職責、吃拿卡要的項目驗收組組長、原農業廳調研員覃某某等3名責任人——這張“圖”就是涉農資金項目監管責任清單。清單明確劃定項目名稱、金額、責任部門、配合部門、分管領導、工作措施等。
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年涉農項目資金逾百億元,派駐機構如何監督好龐大的項目資金?去年5月,駐農業農村廳紀檢監察組督促駐在單位報送涉農資金項目監管責任清單,為派駐監督提供重要依據,並壓實駐在單位監管責任,倒逼責任逐級落實。
“首先在農業農村系統全面推廣。”14個設區市駐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形成共識。駐農業農村廳紀檢監察組在“1+14”模式下雙管齊下推行清單化——
一方面,協調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向全區農業農村部門下發通知,要求限期制定2016年以來涉農資金項目監管責任清單,把項目審批、資金撥付、日常監督等情況列出清單報派駐機構備案。
另一方面,通過合作平臺知會14個設區市駐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及時跟進,與駐在單位無縫對接、形成合力。
區市兩級派駐機構把專項治理經驗通過平臺共享,力推“抓系統、系統抓”,促進農業農村系統大監督格局進一步形成。
相關問題同查
今年3月25日,駐農業農村廳紀檢監察組對原農業廳某處負責人立案審查。辦案組在欽州、百色等市駐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密切協作下,很快就基本查清該負責人違紀事實。駐農業農村廳紀檢監察組對原農業廳某處負責人立案審查後,及時將涉及當地管理幹部的有關問題通報當地紀檢監察組。這是“1+14”框架內開展辦案協作的生動縮影。
資源共用,成果共享。在區市兩級派駐機構之間,在14個設區市派駐機構之間,各方就互通情況、查找涉案人、提供安全辦案場所和相關資料等方面進行高效合作,力推審查調查“直通車”駛上高速路。
“1+14”模式實現同向發力,讓監督“長牙”“帶電”。今年3月以來,駐農業農村廳紀檢監察組已通報駐市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專項治理有關問題15個。目前,相關紀檢監察組根據通報的問題進行核查,整改問題12個,部分問題已啟動初核工作,堅決快查快辦,不斷形成震懾。
駐農業農村廳紀檢監察組穩中求進,協調農業農村廳給全區14個設區市和111個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下發正式通知,要求整理形成涉農資金項目責任清單報送所在單位的派駐紀檢監察組,監管監督觸角向縣一級拓展延伸。
駐農業農村廳紀檢監察組主要負責人介紹,自治區、設區市兩級“1+14”模式正逐步發展為自治區、市、縣三級“1+14+111”模式,目標是形成對農業農村系統全方位、全覆蓋大監督格局。 (通訊員/貝為超 記者/王春楠 原文編輯/羅小靈 梁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