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韋靜)記者近日從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獲悉,《廣西壯族自治區綠色礦山建設管理辦法》(簡稱《辦法》)近日印發,對於規範全區綠色礦山建設,全面、全力推進綠色礦山創建,確保實現到2020年全區基本形成綠色礦山格局建設目標,對於推進全區礦業經濟綠色持續健康發展,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的意義。
《辦法》明確,綠色礦山是指在礦産資源開發全過程中,實行科學有序開採,對礦區及周邊生態環境擾動控制在可控制範圍內,實現礦區環境生態化、開採方式科學化、資源利用高效化、企業管理規範化和礦區社區和諧化的礦山;可分為自治區級綠色礦山和市級綠色礦山兩個層級。獲得自治區級和市級綠色礦山稱號的,可按有關規定享受綠色礦山建設的支持或優惠政策。
《辦法》規定,綠色礦山評估應滿足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産業政策,依法辦礦;持有有效的《採礦許可證》《安全生産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等相關法定證照;依法履行採礦權人法定義務,按規定繳納礦産資源權益金、土地復墾費等有關規費和計提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等有關基金;未被列入礦業權人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名單、失信被執行人等失信人名單;自評估之日起前1年內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産、環保責任事故,且自評估之日起前2年內未發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産、環保責任事故等基本條件。其中,市級綠色礦山評估由設區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參照自治區級綠色礦山評估程式進行,且考核總分達到75分以上(含75分)的礦山,方可通過市級綠色礦山考核。目前我市共有南寧市福松建材有限公司、南寧市通潤採石場石灰石礦等2座礦山已完成創建任務,成為南寧市第一批市級綠色礦山。
記者還了解到,自治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將建立自治區綠色礦山建設專家庫和自治區綠色礦山項目庫,在為全區綠色礦山建設提供技術支撐的同時,把自治區級和市級綠色礦山納入自治區綠色礦山項目庫,符合自然資源部和全國相關行業綠色礦山建設規範要求的,按有關規定納入全國綠色礦山名錄。綠色礦山建設任務還納入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年度績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