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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工作有了考評標準
南寧日報  2019-07-18 15:21:55

  本報訊(記者阮曉瑩)《南寧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工作考評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考評辦法》)近日印發,將對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的代建工作進行月度測評、年中和年末考評以及竣工考評,考評結果將向社會公開,納入南寧市守信聯合激勵與失信聯合懲戒管理範疇。

  代建制是指項目業主通過規定的程式選擇專業化的項目管理單位(以下簡稱代建單位)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投資管理和建設組織實施工作,項目竣工驗收後再移交項目業主的制度,也叫“交鑰匙工程”。

  根據《考評辦法》,今後南寧市將對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的代建工作考評實行量化管理,由組織協調、投資控制、進度控制、品質控制、安全和文明施工控制等要素,按一定權重組成統一評分標準。評定等級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級。

  考評獎懲工作將遵循經濟獎懲與信用評價並行、過程與結果並重的原則,對代建工作進行獎優懲劣。代建項目考評分為月度測評、年中和年末考評以及竣工考評。

  項目竣工考評結果作為項目代建管理費獎懲的主要依據,考評結果為“優秀”等級的,獎勵10%代建管理費;考評結果為“良好”等級的,獎勵5%代建管理費;考評結果為“不合格”的,扣減10%代建管理費。

  在懲戒方面,相關單位在項目考評或代建單位履約履責檢查中,可根據檢查考評發現問題的嚴重程度,採取責令限期改正、約談警示、督查督辦、納入“黑名單”管理、清出名錄庫等不同的處理措施。例如,代建單位年度考評結果為“不合格”的,可納入“黑名單”管理,在一定期限內暫停其承攬新代建業務,整改後視情況予以解除。

  同時,推進代建單位事前信用承諾制度,逐步建立代建單位、代建項目負責人信用評價系統,綜合評定代建單位、項目負責人的信用等級。探索試行委託第三方專業評估機構組織代建考評工作。

  《考評辦法》還明確,項目考評結果納入代建單位和項目負責人信用評價主要內容。相關部門和單位根據代建單位信用等級實行差異化管理。例如,年度考評為優秀的,推行綠色監管,實行信用激勵機制,以支持發展為主,實施簡化監督和較低頻率的日常檢查。年度考評為不合格的,推行紅色監管,實行信用懲戒機制,以重點防範為主,實施行業重點監管和高頻率的日常檢查。

編輯:駱秋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