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記者從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獲悉,為進一步強化正向激勵,發揮先進典型示範引領作用,自治區政府辦公廳近日發佈通報,對2019年環境治理工程項目推進快,大氣、流域(近海)水環境品質明顯改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進快、成效明顯的5個設區市予以督查激勵,分別給予柳州市、南寧市、桂林市、崇左市、賀州市240萬-160萬元的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獎勵。
2019年,柳州市不斷探索創新執法模式,在建立全區首個省內環境保護協作機制的基礎上,又率先在全區開展跨省區聯合交叉執法,與貴州省黔東南州簽訂“都柳江流域市(州)級跨區域環境聯合交叉執法協議”,構建“信息互通、數據共享、聯防聯控”執法合作機制,全面提升執法效能。
南寧市堅持“治水、建城、為民”城市工作主線,2017-2019年市區環境空氣品質優良率保持在90%以上;市縣兩級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連續三年保持100%;全面完成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建立南寧市重點行業企業地塊優控名錄。
自2008年至今,桂林市共投入農村環保專項資金5.09億元,重點對漓江流域農村環境進行綜合治理,通過農村環境綜合治理,不斷改善農村人居環境,農村突出環境問題也得到有效解決。
崇左市截至2019年,累計建成國家級生態鄉鎮兩個、自治區級生態縣(市)6個、自治區級生態鄉鎮58個、自治區級生態村225個、市級生態村655個,自治區級生態鄉鎮命名率74.36%,自治區級生態縣(市)命名率100%。
2019年,賀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突出重圍,PM2.5、PM10、空氣品質優良率、綜合指數4項指標近三年最優,其中空氣品質優良率為91.5%,實現了PM2.5、空氣品質優良率考核“雙達標”。(廣西日報南寧訊 記者 余鋒 通訊員 藍皓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