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司法廳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聯合製定了《關於在全省推進“律師參與城市管理執法”試點工作的方案》,明確在貴陽市南明區、雲岩區、觀山湖區、花溪區、白雲區、烏當區,遵義市匯川區、紅花崗區,安順市西秀區,六盤水市鍾山區,畢節市七星關區,銅仁市碧江區,黔東南州凱里市,黔南州都勻市,黔西南州興義市,貴安新區作為開展律師駐隊參與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試點地區。並鼓勵未納入試點的其他縣(區)結合實際開展這項工作。
此舉目的是為了創新城市治理方式,促進城市管理執法工作法治化建設,充分發揮律師的專業優勢、實踐優勢和職業優勢,提高貴州城市管理部門依法行政、依法辦事水準。
據了解,充分發揮律師的專業優勢、實踐優勢和職業優勢,開展律師參與城市管理執法工作,有利於提高相關部門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有利於提高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水準,也有利於引導城市管理者依靠法律手段解決糾紛、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據省司法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律師作為獨立的第三方參與到執法的全程,通過獨特的視角審察管理者服務者和被管理者的行為,並在授權的範圍內進行相應的服務工作,對實際執法的作用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居中監督行政主體的行政行為,促使行政主體規範執法,“把權力關在籠子裏”;另一方面,居中進行有針對性的普法,即通過個案引導勸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知法守法,並正確認識自己行為的性質後果,採取正確途徑和方式維護合法權益。(通訊員 龔遠芳 周茂)
來源:貴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