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出臺實施意見積極推行政府購買服務
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
近日,省民政廳、省編委辦、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聯合製發《關於積極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對積極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作出安排部署。此舉旨在進一步提高社會救助服務品質和效率,進一步激發社會力量活力,推動政府轉變職能和政務服務效能提升。
《實施意見》強調,要以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權益為根本,以強化社會參與、創新服務機制、拓展服務內容、統籌救助資源、提升服務效能為重點,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選擇、品質為本、便民惠民原則,大力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切實增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努力為社會救助對象提供及時、高效、專業的救助服務,顯著提升困難群眾對社會救助服務的滿意度。
《實施意見》明確,要規範購買服務內容,推動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工作全面開展。要圍繞提升基層社會救助服務能力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切實解決基層社會救助工作力量不足問題;要圍繞提升社會救助管理服務水準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切實減輕基層社會救助輔助性事務負擔;要圍繞確保有效開展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推行政府購買服務,確保特困人員享有更優質服務;要充分發揮村級社會救助協理員作用,協助做好社會救助相關工作。要完善購買服務機制,推動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工作規範有序開展。要建立健全主體明確、方式靈活、程式規範、標準明確、結果可控、動態調整的購買服務機制,確保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工作規範有序實施。要健全監督保障機制,推動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工作健康開展。要健全完善經費落實、績效評價、監督管理等監督保障機制,確保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工作健康開展、陽光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