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城鎮化集中安置,是貴州易地搬遷扶貧的“六個堅持”之一。2016年貴州省城鎮安置人口占88%,集中安置率99%;2017年新建安置點已全部實行城鎮化集中安置。
為何一定要堅持城鎮化集中安置?
一方面,貴州土地資源稀缺,依靠農業安置的容量有限。另一方面,貴州城鎮化、工業化發展迅速,很多城鎮已具備良好安置條件,擁有充足就業空間,資源要素集中,其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水準明顯高於農村。
城鎮化是實現現代化的必由之路。堅持城鎮化集中安置,讓百萬山區農民搬入城鎮,讓他們享受到城鎮的優質資源之餘,還可讓他們助推城鎮化的發展,實現“雙贏”。
堅持並全面實行城鎮化集中安置,是貴州在推動易地搬遷扶貧工作中探索的可行之策,也是面對“人多地少”特殊省情作出的最佳選擇。
堅持城鎮化集中安置,必須要堅持選擇經濟要素集聚功能強、創業就業機會多、人口承載容量大的縣城和中心集鎮佈局安置點,以市州所在地和縣城為主,以中心集鎮為補充,推動搬遷農戶向城鎮集中。若本縣安置條件不能滿足就業需求的,也鼓勵跨縣、跨市(州)搬遷。總的來説,將不再安置到邊遠鄉鎮、旅遊景區服務區或中心村。更要杜絕“山上搬山下”或“農村搬農村”。
堅持城鎮化集中安置,必須聚焦“集中”二字,堅決防止“撒芝麻”似的零星安置。讓搬遷戶享受到良好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也只有集中安置,才有利於産業規模化,從而讓搬遷戶通過就業、創業實現“搬遷富”。
堅持城鎮化集中安置,必須堅持以縣為單位集中建設管理,以利於統籌全縣資源做好配套建設和後續扶持。若把安置項目分散到缺乏工程建設技術力量和産業項目資源的各鄉鎮自行實施,那麼易地搬遷扶貧效果就會大打折扣。
總之,通過向城鎮流動,真正讓搬遷戶從根本上改變生産生活條件,共享城市優質資源;讓搬遷戶的孩子們和城鎮裏的孩子們站在同一起跑線上,徹底阻斷貧困的代際傳遞。
易地搬遷只是手段,脫貧致富才是目的。通過堅持城鎮化集中安置,讓安置點形成規模,實現從量變到質變,在“搬得出”的前提下,逐步實現“穩得住”,繼而達成易地搬遷扶貧的最終目的——“能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