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民宗委聯合省委組織部、省委統戰部、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等部廳局出臺了我省《關於推進民族地區幹部雙語學習工作的實施辦法》,對全省少數民族地區幹部雙語學習工作作出具體安排。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民族地區當幹部,少數民族幹部要會講漢語,漢族幹部也要爭取會講少數民族語言”的要求和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國家民委、中央組織部、中央統戰部、國家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出臺了《關於推進民族地區幹部雙語學習工作的意見》。之後,省民宗委作為貫徹落實文件精神的牽頭部門,積極主動作為,2017年成功舉辦了2期幹部雙語學習管理培訓班,組織省委組織部、省委統戰部、省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務員局和市州縣民宗部門幹部對全省幹部雙語學習管理工作進行了深入研討。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省民宗委及時草擬《關於推進民族地區幹部雙語學習工作的實施辦法》,經多次會議研究,反復徵求相關部門的意見和建議,不斷修改完善而形成合簽文件。
《實施辦法》從推進我省少數民族地區幹部雙語學習工作的重要意義、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政策措施、保障機制等四方面進行了全面闡述。重點提出了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加大雙語人才培養力度、建立和完善雙語測試製度、建立推動雙語學習的獎勵激勵機制、改進和完善幹部考試錄用辦法、注重雙語幹部的鍛鍊和使用、加強雙語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加強雙語學習支撐條件建設、營造雙語學習氛圍等九項政策措施。
《實施辦法》指出,我省是一個多民族、多語種和文種的省份,在我省脫貧攻堅、同步小康歷史進程中,大力推進民族地區幹部雙語學習,既是繼承我黨優良傳統,加強幹部作風建設,進一步密切聯繫各民族群眾,服務全省工作大局的必然要求,又是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建設民族團結進步繁榮發展示範區和開創百姓富、生態美的多彩貴州新未來的現實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要以“民族團結花綻放,多彩貴州共繁榮”為目標導向,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的民族工作主題,貫徹落實國家語言文字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幹部管理相關政策法規,圍繞“提高少數民族幹部掌握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能力,在民族地區工作的漢族幹部應學習掌握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任務,紮實推進民族地區幹部雙語學習。基本原則是堅持團結目標,以雙語學習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實現語言相通、感情相通、心靈相通,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維護民族地區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堅持以人為本,強化隊伍建設,以雙語學習帶動幹部轉變作風、增強能力,服務基層、服務群眾,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堅持因地制宜,加強協調配合,創新方式方法,增強幹部雙語學習實效。
《實施辦法》要求各級民宗、組織、統戰、教育(語委)、人社、公務員等工作部門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領導下,充分認識推進民族地區幹部雙語學習的重要意義,增強責任心和緊迫感,把此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部門工作規劃,明確職責,加強協作,作出部署,狠抓落實,加強督促檢查,及時研究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實施辦法》的出臺,對我省少數民族地區幹部雙語學習工作起到重要的指導和保障作用,對進一步推進幹部雙語學習制度化建設,弘揚民族優秀文化,助推民族地區脫貧攻堅和促進民族地區社會和諧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意義。
《實施辦法》所指的少數民族地區,既包括自治州、自治縣和民族鄉,也包括使用本民族語言的其他少數民族地區。 (石錦宏 杜良虎)
來源:貴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