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經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表決,《貴州省酒類生産流通管理條例》、《貴州省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條例》正式廢止。
據悉,《貴州省酒類生産流通管理條例》于2010年7月28日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並公佈實施,該條例自頒布實施以來,對規範酒類市場秩序,維護消費者、生産者和銷售者合法權益發揮了積極作用,促進了我省酒類産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貴州省酒類生産流通管理條例》規範的酒類生産、流通管理的內容已經被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章所涵蓋,新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我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的相關監管制度,對酒類的管理更加嚴格和全面。因此,《條例》已無繼續保留的必要,予以廢止。
《貴州省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條例》于1996年8月2日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並公佈實施。該條例實施以來,在確立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的法律地位,規範其經營活動,保護其合法權益,促進個體私營經濟的健康發展,以及推動我省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是,《貴州省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條例》施行已22年,經濟社會狀況已經發生了重大變化。目前國家出臺的降低市場準入、放寬經營限制、精簡審批事項、減稅降費等一系列鼓勵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已遠遠超出《條例》所涵蓋的內容。而《條例》中關於行政許可的申請方式、許可時限、工商註冊登記等規定,與行政許可法、公司法、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相衝突,因此予以廢止。(肖達鈺莎)
來源:貴陽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