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民政廳印發了《關於深入推進深度貧困地區和特殊困難群體民政兜底脫貧工作的實施意見》,聚焦深度貧困地區和特殊困難群體,紮實推動精準脫貧攻堅戰向縱深推進,確保到2020年全省14個深度貧困縣、20個極貧鄉鎮、2760個深度貧困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及全省所有特殊貧困群體穩定脫貧。
《實施意見》通過精準施策,重點在低保對象、低保政策、救助水準等方面,提出符合我省發展實際的具體政策舉措。
低保對象方面,《實施意見》提出進一步建立健全以收入核查為核心的低保對象精準進入精準退出機制、以常態化制度化為基本要求的監督檢查機制、以壓實責任為主要內容的組織保障機制,充分發揮農村低保制度在脫貧攻堅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明確將在明年建成省級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平臺,用於對低保對象家庭收入的精準識別。
低保政策方面,《實施意見》提出對於參與扶貧項目的農村低保對象,在核算家庭收入時扣減必要的就業成本,以增強其就業意願和就業穩定性;明確易地扶貧搬遷安置房不作為納入遷入地最低生活保障的限制條件。同時,對於已經脫貧的低保對象,我省將建立健全低保“漸退機制”,對不在建檔立卡範圍內的農村低保家庭、特困人員,按要求統籌使用相關扶貧開發政策予以幫扶。
在救助水準方面,《實施意見》要求嚴格執行省級統籌分區域劃檔次制定調整的農村低保標準,確保脫貧攻堅期內深度貧困地區農村低保標準高於國家扶貧標準,確保到2020年深度貧困地區農村低保標準不低於4500元/年。同時,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救急、實施醫療救助和災害救助等方面上將不斷提高救助保障水準。
此外,《實施意見》還強調,對深度貧困地區和特殊困難群體的幫扶力度,堅持政策就高的原則,突出政策落實的有效性和針對性,著力增強兜底保障功能。(作者 劉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