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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8起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湖北日報  2018-04-17 10:38:34

  原標題:省紀委通報8起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斬斷伸向扶貧領域的“黑手” 

  湖北日報全媒記者 楊宏斌

  4月16日,湖北省紀委監委通報8起扶貧領域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要求湖北省各級各地堅決打好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戰役,持續釋放執紀必嚴、違紀必究的強烈信號。以下為其中部分案例(其他幾起典型案例請看湖北日報網和湖北日報客戶端、湖北日報微信對此的全文報道)。

  房縣扶貧辦、縣財政局違規挪用扶貧項目管理費問題

  2016年,房縣扶貧辦將扶貧項目管理費67.01萬元用於本單位職工獎金、社保費、辦公費等其他支出。原扶貧辦黨組書記、主任袁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原扶貧辦工會主席兼會計陳選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分管扶貧工作的副縣長董詮聞受到誡勉處理。

  2016年,湖北省財政廳向房縣財政局劃撥扶貧項目管理費25萬元。同年12月,該局先後2次將該筆經費中的12.53萬元用於支付局機關幹部職工醫保和住房公積金。原財務股股長鄧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黨委委員、國庫收付局局長段東受到誡勉處理;財政局原黨委書記、局長王金波因其他嚴重違紀問題並案處理,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鄖西縣馬安鎮石塔河村違規套取藥材基地建設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問題

  2015年8月,鄖西縣財政撥付馬安鎮財政所專項扶貧資金30萬元,用於馬安鎮石塔河村新建500畝蒼術基地;11月,經馬安鎮黨委副書記、副鎮長姚燚波和鎮財政所長劉家海簽字同意,石塔河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徐光成申領了該項目資金。後因項目無法實施,石塔河村召開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流轉石塔河村種植戶152.1畝板栗基地進行升級改造。2017年1月,石塔河村支付種植戶21.17萬元,剩餘8.83萬元用於村集體經費支出。2017年3月,湖北省專項審計期間,石塔河村將8.83萬元上繳財政。徐光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姚燚波、劉家海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陽新縣韋源口鎮春湖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柯傳安違規套取野豬養殖項目扶貧資金問題

  2013年,春湖村申請到野豬養殖項目扶貧資金15萬元,後因投資老闆計劃改變,春湖村遂將該項目變更為養鴨基地項目。為獲取該項目資金,柯傳安通過讓個體養殖戶柯某個人養鴨村裏給鴨苗、飼料費用的方式以應付縣扶貧辦檢查。由於鴨子的數量達不到驗收要求,陽新縣扶貧辦只預撥了8萬元養鴨基地扶貧資金。同時,柯傳安安排人與一家建築公司簽訂虛假建設鴨舍合同,將8萬元專項扶貧資金轉出後用於償還春湖村拖欠建築公司的辦公樓工程款。柯傳安因其他嚴重違紀問題並案處理,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孝感市孝南區朱湖農場先鋒一生産隊黨支部原書記肖改道在為困難群眾辦理事務時吃拿卡要等問題

  2011年至2016年,肖改道利用職務便利,在為困難群眾辦理危房改造補貼手續時,以跑路費、手續費、照相費、證件複印費等為名,先後向生産隊20名農戶索要 200元至 400元不等的財物共計4300元。2017年1月,肖改道以個人借款為由,將一農戶危房改造補貼資金5000元截留5個月。肖改道因其他違紀問題並案處理,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鄂州市梁子湖區太和鎮新屋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副主任高玉友騙取農業産業扶貧補助資金等問題

  2016年6月,高玉友與芯羽種植養殖合作社法人李某合謀,以2戶貧困戶(均係合作社打工人員)名義簽訂虛假土地轉讓合同,申報農業産業扶貧補助項目,共騙取補助資金8.05萬元。2017年1月,高玉友授意他人,以同樣手段,共騙取扶貧資金11萬元,用於村級償還債務等開支。2017年8月,高玉友受開除黨籍處分。因履職不力,太和鎮農辦負責人柯某、扶貧辦負責人陳某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財政所主任談某被區紀委誡勉談話。

編輯:楊坤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