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湖北省發佈第2號省河湖長令 部署碧水保衛戰“清流行動”
湖北日報訊 (記者祝華、通訊員賀俊)5月9日,湖北省發佈第2號省河湖長令,要求湖北省各級河湖長立即行動,從即日起至年底,在湖北省開展以“四大行動”為主體的碧水保衛戰“清流行動”,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武漢主持召開深入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重要講話精神,保護好長江“母親河”,加快實現荊楚河湖永暢長清。
深入開展學習宣傳貫徹行動。掀起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武漢座談會重要講話精神熱潮,開展學思踐悟活動,提升政治站位;分級分類組織開展河湖長、河湖長制工作人員等培訓班,強化提升履職能力;著力宣傳提升社會自覺,創新拓展河湖長制宣傳,形成河湖生態管護的良好社會氛圍。
大力開展空間管控行動。各級河湖長尤其是長江幹流河長要堅持全省河湖治理管護整體推進和長江大保護重點突破,強化長江等水域空間管控,著力打好長江岸線清理整治、化工企業後靠騰退、固體廢物排查整治、湖庫拆圍與鞏固、水域行洪障礙清除、騰退岸線復綠、打擊非法採砂等七場“硬仗”。
大力開展水質提升行動。組織開展城鄉截污治污、城市黑臭水體治理、集中飲用水源地問題整改、河湖生態流量水位調度保障、增殖放流與打擊非法捕撈、推行“企業河湖長”制度六大專項行動。
大力開展標準建設行動。按照先劃界後確權的原則,依法劃定岸線保護區、保留區、控制利用區和開發利用區並登記和確權。強化河湖跨界斷面水質監測能力建設,分級布設跨市、縣重要河湖斷面水質監測站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