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宜昌市“三管齊下”推動流域綜合治理 黃柏河監測斷面水質全部達Ⅱ類
三峽宜昌網訊(記者高煒,通訊員顧鵬程)記者5月11日獲悉,隨著4月份黃柏河宜昌市大橋斷面水質由Ⅲ類上升為Ⅱ類,黃柏河流域包括東支(天福廟)、石碑灘在內三個監測斷面水質全部達到Ⅱ類。
這一成績的取得,與宜昌市以地方立法、綜合執法、生態補償“三管”齊下,推動黃柏河流域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和水資源保護密不可分。
2017年11月29日,宜昌市首獲地方立法權後,誕生了第一部地方性法規《宜昌市黃柏河流域保護條例》,並於2018年2月16日起正式施行。黃柏河流域水資源保護綜合執法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以來,累計集並6項行政監督檢查、96項行政處罰、14項行政強制職能。為進一步完善全天候執法巡查機制,宜昌市成立環保警察支隊,建立“環保+公安”執法模式,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要求,依法查處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宜昌市黃柏河流域保護條例》出臺後僅僅間隔一週,市政府出臺《黃柏河東支流域生態補償方案》。按照“誰污染、誰治理,誰受益、誰補償”的生態補償原則,在黃柏河流域試點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創造性地把水質改善成效與生態補償資金和磷礦開採計劃掛鉤。市政府每年專項列支1000萬元作為生態補償資金,流域內夷陵區、遠安縣每年年初分別向市政府繳納水質保證金700萬元、300萬元。方案還規定,在流域內設置多個河庫監測斷面,對總磷等4項指標定期監測。
此舉解決了磷礦開發與水質保護之間的突出矛盾,以真金白銀和“一刀見血”的實質性獎罰措施,杜絕出現以往“一罰了之”的現象,實現了水源受益區與水源保護區共建共享、合作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