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網5月14日訊(長江日報記者張東華)近日,家住武昌區的李女士通過長江網城市留言板諮詢:“為什麼註冊100萬的電商公司,不能用民宅?”
李女士告訴長江日報記者,“我們主要在網店上銷售食品類的産品,想用自己名下的住宅所在地作為公司註冊地址,註冊公司時沒能通過,想知道不能註冊的原因是什麼?”
武昌區行政審批局辦公室的有關負責人稱,依據《武漢市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暫行辦法》,住宅是可以辦理電商公司的,但企業辦理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時需提供房屋産權證明或者房屋租賃協議。“李女士公司註冊公司的地址是她本人名下的住宅,需要她提供房屋産權證明,或個人租賃給該公司的房屋租賃協議即可申請公司註冊。”
該負責人進一步解釋,依據市局下發的“關於名稱登記的指導意見”,登記註冊以“武漢”開頭的公司,沒有註冊資本的要求;註冊以“湖北”開頭的公司,則要求註冊資本101萬以上,李女士可以依據該公司自身發展需求而定。
據了解,以住宅註冊公司的經營範圍也有明確規定:“不得設立産生油煙、噪聲、異味污染以及安全隱患的餐飲、加工、娛樂、賓館、網吧等經營場所。”李女士公司主要經營食品類産品,還需在經營範圍內添加“網上批零兼營預包裝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