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常東昌、方青善:當年,點燃湖北“聯産承包”星星之火
圖為:孫玉濤指著的這片林地,就是方青善當年承包的那3畝荒地。
1980年,隨州淅河鎮挑水河邊的3畝荒地,破天荒地承包給村民方青善個人耕種,時任隨縣縣委書記常東昌連稱“搞得好”。
這塊荒地,也被歷史定格,成為湖北實行聯産承包責任制的第一塊試驗田。
一張煙盒紙上寫出的新聞稿,在《湖北日報》頭版頭條刊發。挑水村的大膽做法在全省乃至全國引發廣泛議論,頂住了巨大壓力。
38年風雲變幻,5月21日,湖北日報全媒記者重訪挑水村,透過歷史的煙塵,探尋當年思想解放所經歷的激蕩歲月。
當年承包地,曾是河對岸拋荒地
沿隨州城南白雲大道出城,再右拐進入002縣道,驅車約20分鐘,就到了以“湖北聯産承包第一村”聞名的挑水村。
穿過街邊一戶人家,只見屋後的陡坡地上,一片意楊林鬱鬱蔥蔥,林下還有幾片菜地,林邊正是挑水河。
“這就是當年方青善承包的那塊地。”挑水村會計孫玉濤指著這片意楊林説,“方青善承包這塊地種了7年。這片意楊是9組10多年前栽種的。”
對方青善當年的大膽之舉,61歲的孫玉濤記憶猶新,“我當年23歲,就在生産隊工作。”
當年,方青善50多歲,有6個孩子,一家8口窮得揭不開鍋。“每天晚上,母親給我們每人一把炒蠶豆當晚餐,吃完睡覺。”這是方家老二方國家對那段生活最深的記憶。
孫玉濤説,方青善當時是生産隊副隊長,又是黨員,“他做事特別認真負責,有上進心,大夥兒給他取了個外號叫‘梯子’。”生産隊想照顧方青善,想把河邊這塊荒地包給他。
“因為這塊地在當時村莊的河對岸,過來耕種要過河,比較麻煩,村集體掙工分時代就逐漸荒蕪了。”孫玉濤解釋説,“可在當時環境下,誰都不敢私自承包土地。後來,還是當時長嶺公社黨委書記李克申點頭,生産隊才偷偷承包給了他。”
圖為:李克申憶起當年,仍激動不已。(湖北日報全媒記者張真真攝)
“丟了飯碗,我就回家種紅薯!”
5月21日下午,湖北日報全媒記者見到了已是78歲高齡的李克申。説起這場驚心動魄的土地承包事件,李老仍激動不已。
1979年冬的一天,李克申召開公社來年春耕生産會,駐隊的公社黨委副書記姜世元彙報想讓方青善承包種地的事。
“我當時表示同意,並跟姜世元説,要做通生産隊其他村民的工作,不要對外聲張。”李克申回憶説。
1980年春耕時節,方青善和隊裏訂了3年合同,3畝包産田每年按合同交糧食、記工分,超産部分歸他自己。
這樣,方青善白天到生産隊出工,晚上侍弄這塊承包地。
當年7月25日,縣委書記常東昌到長嶺公社檢查工作,李克申彙報了此事,常書記説“去看看”。
看到齊人高的芝麻長勢喜人,常東昌連説:“搞得好搞得好,這可是一個好典型。這些荒山荒坡,應該多承包給老百姓,交一點公糧增加集體收入,老百姓的日子也好過一點。”
“我準備全縣開個會推廣這個做法,你能不能在會上把情況説一説。”當晚,常東昌住在公社,坐在竹床上,邊搖扇子邊與李克申談工作。
“這可不行,這承包與上面精神相違背,是要丟飯碗的。”李克申説。
“我這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工作方針,讓百姓生活好起來。”常東昌説,“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丟了飯碗,我就回家種紅薯!”
煙盒紙寫的稿件登上《湖北日報》頭版頭條
當天晚上,還有一件事讓李克申膽戰心驚。
當晚,隨常東昌同行的縣委辦公室幹部吳江宗,寫了一篇新聞稿《隨縣縣委書記走訪鼓勵包産戶》。
常東昌的兒子常健回憶:“吳江宗後來跟我説,他當時看了承包地也很激動,用一張煙盒紙一氣呵成寫好了這篇新聞稿。”
然而,隨行的另一位幹部看到稿件中“包産戶”三個字,嚇得腿打顫。李克申也在一旁插話説:“常書記,這篇報道不能發,那要惹大禍的。”
“為什麼不能發?惹什麼大禍?”常東昌反問道。
“您看能不能把‘包産戶’改個説法。”李克申又道。
“事實就是這樣,你説怎麼改?”常東昌語氣堅定。
7月30日,《湖北日報》頭版頭條刊發此稿,並配發題為《關鍵是要解放思想》的編後,引起廣泛討論、爭議。
當年秋收,方青善的3畝承包地收入達785元,除按合同上交外,自家收入了445元。這相當於過去他家一年的收入。
當年年底,《湖北日報》又在二版右頭刊登消息《包産戶方青善超産增收傳喜訊隨縣縣委書記常東昌再次走訪表示祝賀》
此後一年多,常東昌調任湖北省農會副主任,于2003年5月去世。吳江宗也因病去世多年。
1998年9月,湖北日報記者採訪常東昌時,他曾激動地説:“解放思想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湖北日報》當年刊發這條消息也承擔了很大的風險。”
挑水村的這一大膽嘗試,點燃了湖北聯産承包的星星之火。1981年,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在湖北呈燎原之勢。1982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農村經濟政策的第一個“一號文件”,肯定了“雙包”(包産到戶、包乾到戶)制。
這種自下而上的創新做法,得到了自上而下的制度確認,並延續至今。
升級版承包模式在挑水村興起
38年過去,挑水河依然靜靜流淌。
只是,離河不遠,如今一座座蔬菜大棚一字排開,蔚為壯觀。
記者走進其中一間,茄子、黃瓜、番茄等各色蔬菜生機盎然,7組村民連貞華正在大棚內打理。
“這是我從康華農業公司手上承包過來的。”連貞華説,康華公司流轉村裏的土地,建設農業生態園,將建好的大棚再承包給農戶耕作,“我承包了兩個大棚,每年7000元固定工資,交一斤蔬菜公司再付我3角錢左右,去年收入有3萬多塊。”
孫玉濤介紹説,從2013年開始,康華公司流轉了挑水村及周邊2萬多畝土地,再部分承包給農戶,規模化、現代化種植,“我們村流轉了450多畝,每畝流轉費800元。村民不僅有流轉費,還能承包種植、進公司打工,日子越過越紅火。”去年,該村村民人均純收入達到15300元。
1995年,方青善這位湖北聯産承包最早的實踐者,因病去世。“我和三弟還在村裏承包著土地,早已過了‘揭不開鍋’的那個年頭,正多想辦法致富奔小康。”方國家説。
(湖北日報全媒記者張真真、通訊員張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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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涉農”一號文件出臺
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確立
1978年11月24日晚上,安徽省鳳陽縣鳳梨公社小崗村18位農民簽下“生死狀”:分田到戶;不再伸手向國家要錢要糧;如果幹部坐牢,社員保證把他們的小孩養活到18歲。
中國農村改革大幕由此拉開。
1980年5月31日,鄧小平在一次重要談話中公開肯定了小崗村“大包乾”的做法。
1982年1月1日,中國共産黨歷史上第一個關於農村工作的一號文件正式出臺,明確指出農村實行的各種責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額計酬,專業承包聯産計酬,聯産到勞,包産到戶、到組,包乾到戶、到組,等等,都是社會主義集體經濟的生産責任制。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最終以中央文件的形式確定了下來。
1983年中央下發文件,指出聯産承包制是在黨的領導下我國農民的偉大創造,是馬克思主義農業合作化理論在我國實踐中的新發展。
1991年,十三屆八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決定》提出,把以家庭聯産承包為主的責任制、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製作為我國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一項基本制度長期穩定下來,並不斷充實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