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再降工商業電價 總計每度降0.0449元
湖北日報訊(記者劉天縱、通訊員沈佳)好消息,湖北省2018年第二次降電費!6月12日從湖北省物價局獲悉,按照《國家發改委關於電力行業增值稅稅率調整相應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通知》,決定將湖北省一般工商業銷售電價、一般工商業輸配電價每千瓦時(度)各降低0.0193元。湖北年4月,湖北省已將一般工商業銷售電價每千瓦時下調0.0256元,兩次總計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每千瓦時0.0449元。
電價,也稱銷售電價(電網公司賣給用戶的價格),由上網電價(電網公司從發電廠買入的價格)、輸配電價(電網公司收取的過網費)和政府性基金及電費附加構成。
調價後,按照4種不同的電壓等級(不滿1千伏、1-10千伏、20-35千伏以下、35-110千伏以下),湖北省一般工商業用戶每千瓦時銷售電價分別為0.8251元、0.8051元、0.8001元、0.7851元。
據悉,再降電價,是湖北省在電力行業增值稅稅率調整後做出的決定。新的電價政策從2018年5月1日起執行,若部分地區提前收取了一般工商業用戶5月的電費,國網湖北省電力有限公司將組織降價退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