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湖北出臺城市黑臭水體整治三年行動方案
湖北日報  2018-06-14 09:30:07

  原標題:我省出臺三年行動方案  消除148處城市黑臭水體     

  湖北日報全媒記者 彭一葦

  近日,湖北省政府印發了《湖北省城市黑臭水體整治三年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明確了10大重點任務,從整治方案、截污納管、岸線整治、內外源治理、長效機制等環節入手,並結合城鄉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動計劃進行了統籌部署,提出了環環相扣、滾動推進的具體措施。

  ●2018年底設區市消除八成黑臭水體

  ●武漢建成區全面消除黑臭水體

  根據住建部、生態環境部《關於公佈全國城市黑臭水體排查情況的通知》,湖北省設區市共有城市黑臭水體148條,不僅影響城市景觀,也直接威脅群眾生産生活和身心健康。

  按照方案,到2018年底,湖北省50%的城市黑臭河道要疏浚一遍。武漢市建成區污水實現全收集、全處理,全面消除黑臭水體,其餘設區城市建成區實現河(湖)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無違法排污口。湖北省設區市黑臭水體消除80%。湖北省設區市污水處理廠全面實施、完成一級A提標改造。同時,設區市均要建成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綜合利用或永久性處理處置設施,並完成達標改造,污泥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0%以上。

  到2019年底,湖北省設區市75%的城市黑臭河道疏浚一遍,城市黑臭水體消除90%,污泥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5%以上。到2020年底,設區市100%的城市黑臭河道全部疏浚一遍,建成區內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區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綜合利用或永久性處理處置設施全覆蓋,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90%。

  在長效機制方面,方案明確了誰污染誰治理原則,要求全面落實河湖長對黑臭水體的管護責任,切實加強各項管護制度建設。各地要明確水體養護單位及其職責、績效評估機制和養護經費來源。

  方案還提出要創新水體養護機制,按照幹管分離的原則,積極推進水體養護市場化改革,形成主管部門定期考核、養護單位具體作業的水體養護模式。

  ●嚴禁向河湖排污

  ●保持城市現有水面不減少

  按方案要求,湖北省將把控源截污作為整治黑臭水體的基礎性工作和根本性措施。首先徹底查明河道兩側排放口的位置、排放量,通過改造排水管道、封堵排水口、敷設截污管道、設置調蓄設施等措施,做到旱天污水不入河,控制雨天溢流頻次。

  環保、建設(水務、城管)等部門將加強對路邊餐飲、洗車、綠化等排污、排水的執法管理,整治和查處亂排亂倒、偷排偷倒行為。強化道路保潔作業管理,嚴禁將餐廚垃圾、樹葉、機掃殘液等,向雨水管道(管井)中傾倒。

  在疏浚黑臭水體時,方案要求利用生態清淤方式清理水體底泥污染物,妥善運輸和處置底泥,嚴防二次污染。同時,要清理城市水體沿岸積存垃圾,做好河岸、水體保潔,季節性收割水生植物、沿岸植物,及時清除季節性落葉、水面漂浮物,嚴厲查處向河湖傾倒垃圾、污水的行為。

  方案還提出,新建城區嚴禁隨意填埋河道溝塘、侵佔河道水體,要保持城市現狀水面不減少。要創造條件恢復已覆蓋的河道水體,打通“斷頭河”,加強城市水系溝通,恢復河道生態功能。優先使用城市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和清潔雨水作為補充水源,有條件的地區,可將補充水源經濕地等設施進一步凈化後排入河道,逐步提升水體自凈能力。

  ●加快建改處理設施和管網

  ●2020年內城市基本雨污分流

  按照方案,湖北省將開展河道岸線環境整治,清理河道兩岸違法建設,加強城市河道沿岸綠化和濱水空間規劃建設,改善人居環境。積極引入海綿城市建設理念,通過建設下沉式綠地、雨水花園、植草溝等“海綿體”,控制初期雨水面源污染,改善河道水環境。

  同時,湖北省將繼續推進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提升城市污水處理能力,優化城市污水處理廠佈局,2020年,湖北省設區市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城鎮污水處理廠産生的污泥,要減量化、穩定化、無害化和資源化,盡可能回收和利用污泥中的能源和資源。方案要求加快建設區域性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綜合利用或永久性處理處置設施,污泥運輸車船全部安裝GPS。

  在管網建設方面,方案要各設區市排查排水管網現狀,加快實施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處理設施的配套管網應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運。城市新區建設均實行雨污分流,有條件的地區要推進初期雨水收集、處理和資源化利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雨污分流改造。

  對雨污混接、排水管道及檢查井各類缺陷,各地要進行維修改造,減少污水外滲或河水地下水倒灌。暫不具備雨污分流改造條件的區域,要加快建設截流幹管。同時,各地要加強雨污水管網運行養護,選擇有經驗的設施養護隊伍,保障運行維護經費,確保排水管道正常運行。

編輯:蘇喜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