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展開專項行動,嚴查企業非法排污 年內完成132個省級以上工業集聚區環境問題整治
湖北日報全媒記者 王理略 通訊員 方芳
近日,湖北省政府印發了《湖北省企業非法排污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規範企業排污行為,促進環境品質持續改善。
《方案》提出,全面推動湖北省132個省級以上工業集聚區 (開發區)加快建成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完善配套管網建設,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並與環保部門聯網,實現園區環保基礎設施基本完善、園區企業達標排放,加強日常監管,嚴厲打擊非法排污行為,有效改善區域環境品質。
完善工業園區環保基礎設施建設
《方案》要求,此次要重點清理排查省級以上工業集聚區(開發區)經國務院或湖北省政府批復成立情況、規劃環評審批等情況;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安裝及聯網情況;建立問題臺賬,分門別類推動問題整改。
湖北省132個省級以上工業集聚區(開發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安裝在線監控並與環保部門聯網等整改情況是湖北省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的重要事項。通過前期整改,目前,湖北省132家省級以上工業集聚區(開發區)中,116家已按要求建成投運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或依託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處理廢水,並已安裝在線監控,與環保部門聯網;2家屬於污水集中處理設施與工業園區同步建設,因尚未有企業建成投産,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不具備建成投運條件,達到了整改要求;尚有14家未徹底達到整改目標要求。
湖北省環保廳表示,開展湖北省企業非法排污整治,是落實“水十條”的一項硬任務,也是湖北省中央環保督察整改的一項重點任務,更是打好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內容。對工業園區進行全面清理排查,掌握各個園區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情況,並進行臺賬建立,是開展本次整治行動的一個重要措施。
開展集中整治推動問題整改
《方案》要求,開展集中整治,推動問題整改。加快推進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按規定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與環保部門聯網並保證穩定運行。認真核查園區企業排污許可證發放情況,嚴厲打擊非法排污等環境違法行為。實行臺賬式銷號管理,確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務。
湖北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按照《方案》工作措施要求,2018年7月31日前,湖北省各地要開展集中整治。整治期間,除了對此前梳理出的問題,進行逐一整治,銷號管理外,還需要認真核查園區企業排污許可證發放情況,嚴厲打擊非法排污等環境違法行為;對於問題嚴重、整治無法達標的企業,各地應依法責令關閉。
建立長效機制確保整治取得實效
《方案》指出,各地要建立長效機制,確保達標排放。研究制定園區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辦法,明確職能分工,狠抓責任落實,努力構建環境監管長效機制。嚴格執行環境監管“雙隨機一公開”制度,加強園區排污企業的執法監管,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湖北省環保廳介紹,2018年12月31日前,各地應制定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在線監控設施以及園區企業污染物排放的監督管理辦法,構建工業園區及工業企業環境監管長效機制。
對於整治不到位,或完成任務不及時的,《方案》要求嚴肅執紀問責。湖北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表示,2018年7月底,集中整治階段結束時,仍未完成整改的,要約談地方政府負責同志並通報相關情況,向湖北省紀委、省監委移送有關環境問題線索,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在省級以上工業集聚區(開發區)集中式污水處理廠建設及運行整治工作中不認真負責、虛報瞞報,甚至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對未完成整改任務的責任領導、責任部門、責任人,一經發現,將依法追責問責。
此外,《方案》還要求各地嚴格處理處罰,要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對偷排偷放、持續超標拒不改正、偽造或篡改監測數據、非法處置危險廢物等違法行為依法從重打擊。涉嫌環境犯罪的,及時移動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