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記者戴文輝、通訊員葉相成)十堰市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日前印發《開展碧水保衛戰“清流行動”實施方案》,以境內漢江幹流及其重要支流為重要管控區域,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確保全市河流水質不斷改善。
該方案明確,要大力開展空間管控。打擊圍墾、違建等非法侵佔水域岸線行為,重點對在建工程侵佔水域岸線和向河道傾倒棄土棄渣活動進行整治。對漢江、堵河等重點河流岸線1000米範圍內化工企業進行排查,實行重點監管,落實達標排放。嚴禁在漢江幹流及主要支流岸線1公里內新建重化工、造紙及其他高耗能、高污染項目,嚴禁在漢江及堵河沿岸地區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項目。對境內漢江幹流和其重要支流沿線及丹江口水庫等重點水庫周邊固體廢物排放點位進行排查、整治。加大庫區巡邏檢查力度,切實加強拆圍水域後續管理,嚴格執法、嚴厲打擊、嚴防反彈。對涉河(庫)歷史遺留阻水建築物和違章建築物進行清理、拆除,打擊非法設障行為。對取締的碼頭、砂場等騰退河流岸線空間進行復綠,修復岸線資源。堅決依法查處採礦、採砂違法行為,紮實開展中小河流清障拆違行動。
方案還明確,將開展城鄉截污治污、城市黑臭水體點位治理、集中飲用水源地問題整改、水電站生態流量泄放監管、增殖放流與打擊非法捕撈、探索推行“企業河長”制度等六大專項行動,要求各級河長加大對各地、各有關部門的督導檢查力度。
據了解,十堰市目前有市縣鄉村4級河長共2811名,民間河長90多名,豎立公示牌1283塊,出臺掛牌督辦、工作督查、信息工作等11項制度,以各級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四級河長制責任體系不斷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