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荊州水生生物保護區本月底起禁捕
湖北日報訊 (湖北日報記者李光正、通訊員許正立)7月15日起,荊州市禁止在長湖鲌類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廟湖翹嘴鲌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洈水鱖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和湖北洪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範圍內以任何形式捕撈水生生物。到7月31日,禁捕範圍將擴大到該市22家水生生物保護區。
荊州市政府近日發出關於國家級水生生物保護區全面禁捕的通告:自7月15日起,禁止在上述四大國家級水生生物保護區內以任何形式捕撈水生生物(含螺、蜆、蝦、蟹、貝等),並停發漁業捕撈油價補貼資金;7月15日前,屬地漁業主管部門必須收回、登出禁捕範圍內的漁業捕撈許可證;保護區禁捕水域內所有捕撈船隻、捕撈網具必須全部上岸。
7月31日前,荊州市22家水生生物保護區將全面禁捕。已獲得捕撈許可證的漁民,由屬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家、省相關政策依法予以安置。所有漁業生産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禁捕規定。違反規定進行捕撈的,由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