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記者崔逾瑜、通訊員方輝)副食店銷售的食鹽有異味、廢棄廠房無證加工食鹽……7月底,湖北省食藥監局通報,剛剛結束的食鹽品質安全專項督查,共查獲14起涉嫌非法經營、假冒食鹽類案件和66條違法線索,目前轉入行刑銜接、深入調查階段。
自食鹽品質安全監管職能劃轉到位後,湖北省食藥監局迅速組成4個督查組,于6月中旬至7月上旬對全省各地食鹽案件線索展開督查。經查,自2017年10月起,犯罪嫌疑人莫某某等5人在應城市某廢棄廠房內,無證加工分裝“雲鶴牌”食用鹽,販賣賺取差價。經鑒定,其生産銷售的“雲鶴牌”食用鹽為假冒産品,共計36噸,已由公安機關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針對這些案件及線索,湖北省食藥監局、省公安廳逐一分析,厘清工作思路,明確查處意見。對達不到刑事案件移送標準的案件,由省食藥監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並配合公安機關繼續追查;對已經達到刑事案件立案標準的案件,由省公安廳督辦;對66條假冒食鹽案件線索,按線索所在地,交由相關食藥監局深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