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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精減職稱評審申報材料 《單位公示證明》等可不再提交
湖北日報  2018-08-07 14:44:20

  湖北日報訊 (記者陳會君、通訊員徐丹、許蘭波)為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改革,進一步方便職稱申報對象,湖北省職改辦已下發通知,對湖北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部分申報材料進行了精減。

  《通知》明確,申報個人可不提交《單位公示證明》。此環節是推薦單位必須程式,推薦(用人)單位按照湖北省職改辦《關於做好2018年度湖北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對申報人員材料進行審查並公示,凡推薦(用人)單位未按要求公示的,出現問題實行倒查追責。

  《通知》明確,申報個人可不提交《高級水準能力測試合格證書》(成績通知單)原件。湖北省職稱系統已建立高級水準能力測試合格人員數據庫,從2018年起可實現合格成績系統自動比對。湖北省職稱系統仍保留“高級水準能力測試合格證書”(成績通知單)上傳端口,個人在網上可選擇性提交。

  具體如何比對審核,湖北省職稱系統提供兩種方式,一是批量比對,工作人員打開申報人員花名冊,頁面中羅列了每位申報人員的水準能力測試情況,結果不合格者,系統用特別顏色予以區分;二是單獨比對,工作人員點擊需要比對人員的姓名,點擊“數據比對”功能鍵,系統即可顯示該人員水準能力測試情況。

編輯:蘇喜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