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湖北稅收“黑名單”原來是這樣,企業老闆們一定要看!
“虛開普通發票214份,涉案金額770萬元。”日前,宜昌市A公司不僅被稅務部門依法追繳企業所得稅、滯納金共計210萬元,其違法信息還被推送至“湖北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予以公示,公司法人代表和財務負責人受到包括出入境、市場準入和金融等28條懲戒措施限制。
湖北省稅務局8月27日透露,2017年以來,湖北省稅務局與省信用辦等34個部門實施聯合懲戒,將參與聯合懲戒的部門由21個增加到34個,聯合懲戒措施由18項增加到28項。在聯合懲戒制度實現“雙擴圍”和“提檔升級”的背景下,越來越多像A公司這樣的失信納稅人受到涉稅聯合懲戒。
曝光案件居全國前列
將稅收違法者依法納入“黑名單”,既是對稅法尊嚴的維護,又是“信用湖北”建設的需要。
湖北省稅務局數據顯示,自2017年1月聯合懲戒制度“雙擴圍”以來,湖北省稅務部門累計在“湖北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務平臺”聯合懲戒子系統中,錄入案件258件,其中公佈案件204件;聯合懲戒信息交換131件,有128件被評為D級納稅信用等級。自2014年10月公佈第一批“黑名單”以來,湖北省稅務部門累計公佈的案件數量位居全國前列。
從公佈案件的性質看,204件“黑名單”案件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案件151件,佔比74%。
針對落實稅收違法“黑名單”制度中,信息共享不通暢和數據利用不充分等問題,湖北省稅務局與省信用辦、省工商局等部門建立長期信息交換共享機制,按月將偷稅、逃避繳納稅款等嚴重失信行為信息,推送到“信用湖北”網站,實現了涉稅信用信息共用共享。
湖北省稅務部門通過“信用湖北”平臺將260余戶次當事人信息進行推送,先後發佈聯合懲戒典型案例40余個。
“老賴”阻止出境限制貸款
2018年,鄂州某置業公司因偷逃稅款被納入涉稅失信懲戒範圍,鄂州稅務部門及時將違法情況傳遞給公安機關進行聯合懲戒。經公安機關偵查、法院審理,被告單位行為構成逃稅罪,被收繳稅款、罰款、滯納金共計1090萬元,法人代表以逃稅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得益於信息的共用共享,目前對納稅失信者,已實現‘一處失信,處處受制’的聯動機制。”湖北省稅務局總經濟師劉衛明表示,湖北省稅務部門與銀行、法院、公安邊防等部門協作,以阻止出境、限制貸款等聯合懲戒措施,向“老賴”亮起了紅燈。
在信用體系的“利劍高懸”下,眾多失信納稅人嘗到了“苦果”。目前,湖北省稅務部門依法將3523戶涉稅失信納稅人納稅信用判為D級,聯合湖北省公安廳、人行武漢分行等部門懲戒“失信企業”85戶,其中有12戶企業法人被限制部分高消費項目並限制出境,5戶企業被禁止參加政府採購活動,4戶企業被限制取得政府供應土地,2戶企業被金融機構降低融資授信,62戶企業在“守合同重信用”企業資格認定中受限。
知錯即改的,可跳出“黑名單”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對於涉事企業而言,可否有改過自新的機會?
稅務總局在失信懲戒機制中建立了納稅信用修復機制,“黑名單”主體可通過主動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社會影響等方式修復信用。
湖北A糧油科技有限公司,因為不按期納稅被納入失信名單,該公司股東開辦的隨縣B糧油股份有限公司,均受到無法領用發票等限制措施。A公司按期申報納稅,並繳清了滯納金和罰款,信用得到修復,B公司隨後領到超過25份十萬元的限額發票,企業經營得到擴大。
“開展信用修復,給了失信人自我補救機會。”劉衛明透露,湖北省稅務部門編寫了《“黑名單”及聯合懲戒工作指引》,對符合條件的按期繳清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的企業,可不向社會公佈該案件信息或者從公告欄中撤出,並通知實施聯合懲戒和管理的部門。
2018年上半年,湖北省有32戶稅收“黑名單”企業主動繳清稅款、滯納金和罰款合計6400萬元,其名單從失信公告欄中撤出,並解除了聯合懲戒,讓失信糾正企業嘗到了信用修復的“甜頭”。
“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稅收信用管理機制,還讓信用優良的納稅人得到出口退稅優先、納稅信用貸等“好處”。目前,湖北省稅務部門已向簽約銀行推送企業信用信息187863戶次,2516戶中小企業獲得優惠信用貸款83.42億元。(湖北日報全媒記者 張茜 通訊員 朱彥 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