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武漢啟動事業單位公車改革 一般人員報銷出行費 副局級以上領補貼
湖北日報  2018-08-29 09:46:09

  武漢公車改革又有新進展。8月28日,武漢市正式啟動事業單位公車改革,今後事業單位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以報銷出行費用為主,僅副局級及以上負責人可領取公務交通補貼。

  根據《武漢市市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指導意見》,所有市屬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崗工作人員,是此次車改的對象。今後,武漢事業單位公務出行保障社會化,只保留必要的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必要的業務用車,取消的公務車輛將公開拍賣。市屬事業單位副市級黨政主要負責人可選擇配備實物保障工作用車,或取消公車改為領取公務交通補貼。

  指導意見明確,在確保改革後公務交通支出低於改革前的基礎下,對參改人員在7個中心城區內的公務出行,按規定報銷費用;以上區域外的,按出差相關規定執行。對於報銷額度及公務交通補貼標準,按照不高於市直黨政機關相應層級公務員交通補貼標準的原則確定,所需經費在車改後節約支出中解決,財政部門不再另行安排經費。報銷的費用應是真實公務出行的正常開支,嚴禁實行每月或其他定期固定數額報銷。

  對於公務交通補貼的發放範圍,指導意見也做了明確界定:僅限事業單位實際取消配備公車的副局級及以上負責人;如選擇保留公車的,不得再領取公務交通補貼或報銷公務交通費用。

  指導意見還強調了公車改革紀律:不得變相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不得以任何方式換用、借用、佔用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等。

  2016年3月,武漢市取消黨政機關一般公務用車,在編在崗的廳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一律參加車改,領取交通補貼。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和省級機關基本一致,具體為廳級每人每月1690元,處級每人每月1040元,科級每人每月650元,科員及以下每人每月450元。2017年底,該市開始調研摸底事業單位公車改革。武漢市相關負責人表示,事業單位車改對規範市屬事業單位職務待遇、節約公務出行成本、提高工作效能具有重要意義。(湖北日報記者 胡弦)

編輯:蘇喜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