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從鄂州市衛計委獲悉,鄂州市在湖北省率先推出《關於進一步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從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財政補償政策、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人員薪酬制度等方面全面落實村醫待遇。
目前,鄂州市共有村醫807人,在崗572人,離崗235人,年齡在50歲及以上的比例超50%,年齡嚴重老化,人才結構有待優化。
據介紹,這次改革結合鄂州實際,在湖北省率先提高村醫補助標準,實現鄂州市統一補助待遇,除在崗村醫補助標准將提升至人均每年1.2萬元,年滿60歲退休的村醫根據工作年限也將發放生活補貼。從2019年1月1日起,鄂州市在崗村醫還將享受每人每年1500元的養老保險補貼。
同時,為穩定基層衛生機構人才隊伍,鄂州按每個鄉鎮衛生院15%比例核定骨幹人員,給予特崗津貼每人每月800元;薪酬制度上,落實“兩個允許”,即允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準,允許基層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並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後主要用於人員獎勵;財政補償上,按工資總額50%撥付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人員經費。(湖北日報記者戴勁松、通訊員陳華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