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荊州市住建委、荊州市房管局等5部門聯合發佈《通知》:今後,荊州新取得建設用地的商品房住房開發項目,從原按商品住宅建築總面積無償配建5%的公租房,調整為無償配建7%的保障性住房。
荊州市要求,保障性住房配建時,以配建為原則,如項目因特殊原因,無法在原地配建,應由開發商報請荊州市政府批准同意後按7%的比例無償繳納易地建設費,繳費標準由宗地樓面地價和項目建安總成本兩部分構成。其中,宗地樓面地價標準按實際出讓價格確定,建安總成本暫按3000元每平方米收繳。所繳費用將全額進入財政專戶,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
荊州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舉旨在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建設,更好地解決荊州中低收入困難家庭住房問題,大力支持大學生在荊州就業創業。(湖北日報記者張磊、通訊員張致遠)